乌海市环保公安联动开展环境执法

14.05.2015  12:00

  近日,乌海市制定印发了《环保、公安部门执法联动协作实施方案》,要求环保、公安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形成防范、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确保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

  为保障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正常运转,我市成立了联动执法工作组,双方共同派员负责案件线索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协调联动执法协作及案件移送等工作,及时通报破坏环境资源保护违法犯罪的最新动态。与此同时,环保、公安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执法协作、案件会商、案件移送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机关在工作运行、执法办案等方面的职责任务,做到权责分明、协作紧密、工作有序。在此基础上,双方加强执法办案协作配合,环保行政执法机关在进行执法检查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可向公安机关提出启动联动执法机制;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控制局面,保护现场,及时对嫌疑人进行控制或采取强制措施,配合环境执法部门调查取证,使环保行政执法部门移交违法犯罪案件更及时更便利。另外,环保部门对公安机关已立案的涉嫌环境犯罪案件,负责提供必要的监测数据和其他证据材料。 
环保、公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了环境执法力度,提高了环保行政执法效率和防范打击能力。 (常文)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