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重新启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24.02.2016  09:42

  根据自治区范围内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需要,乌海市将重新启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以方便参保人员持卡购药。

  目前,该市正在择优选择首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药店的准入申请条件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经查无药品经营失信行为;持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和《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药品经营场所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剂师在岗,连锁企业门店,每5个门店应配备至少1名执业药师;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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