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葡萄”商标正式启用

14.07.2016  01:39

记者从7月12日召开的“乌海葡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启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过2年半的努力,“乌海葡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正式启用。这标志着乌海市葡萄产业发展步入品牌化和规范化时代。

乌海,素有“葡萄之乡”的美誉,曾被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评为“优质葡萄生产基地”。乌海葡萄含糖量高,口感佳,被誉为“中华名果”。然而,近几年来,由于缺少商标保护,一些外地葡萄冒充乌海葡萄充斥市场,屡屡损害葡萄种植户的权益,也不利于我市葡萄产业化发展。

为此,乌海市于2014年4月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乌海葡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在2015年8月获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这是乌海市第一件也是唯一一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它标志着只有乌海独特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下,按照特有的种植生产技术规范和措施,生产的具有特定品质的葡萄才符合使用这一商标,是“乌海葡萄”文化的体现。

“乌海葡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启用,可以促进乌海葡萄质量的提高,可以促进乌海葡萄产品增值,可以促进乌海葡萄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经营,增强市场竞争力,可以提高乌海知名度以及推动旅游和相关产业发展,还可以有效保护葡萄种植和储存流通销售企业、合作社的利益。

今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我市将对未经“乌海葡萄”证明商标所有人许可,擅自在产品及包装上使用“乌海葡萄”证明商标相同或相似标识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以保护“乌海葡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维护合法权益。 (文/董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