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院出台《九项措施》 发挥7个司法保障作用

05.01.2015  20:37

   本网讯(记者 赵静) 1月5日上午,内蒙古检察机关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在全区检察机关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委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出席并讲话。

  马永胜强调,全区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委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扎实抓好传达学习工作。要深刻领会会议的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分析判断和部署要求上来。全区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都要准确把握发展大势,主动顺应发展规律,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强检察监督,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认真抓好《九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司法保障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依法行政的法治环境、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安居乐业的民生环境。

  据了解,《九项措施》是自治区检察院为进一步推动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而专门研究制定的措施意见。该措施明确提出了全区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指导思想,指出全区检察机关要突出工作重点,抓住改革这个关键之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研究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课题新要求、着力查办经济发展新常态中危害改革发展的犯罪案件、着力解决经济发展增速换挡后出现的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为改革与发展形成良性互动、为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建设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九项措施》指出检察机关要重点发挥7个司法保障作用,即围绕自治区在简政放权、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推进城镇化、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保障和改善民生、改革创新宏观调控方式等方面深化改革的措施,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对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调结构转方式、创新驱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全面推进对外开放、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贯彻经济发展稳中求进总基调等的司法保障作用。《九项措施》要求各级检察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自身监督,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不断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为深化改革、建设法治内蒙古、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 李中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