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税局“五学”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 以学促做推动税收工作

14.07.2016  14:12

      习近平总书记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内蒙古国税局党组认真部署,迅速行动,采取“五学”方式,突出学习效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一是现场学。 7月1日当天,组织党员干部收听收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重点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将学习讲话同学习党的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税务工作实践结合起来,以学促做,推动税务工作提质增效。

      二是党组学。 7月8日召开党组会,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原文,进行交流发言,谈认识、谈体会,并对全区国税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进行安排部署。

      三是研讨学。 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研讨,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撰写研讨发言,力求以研讨形成的新认识、新感悟指导学习工作实践,促进学习取得实效。

      四是支部学。 机关各党支部迅速召开专题学习会,通篇学习,逐句研读,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实现政治素养有新提升、思想境界有新提高、精神面貌有新变化,凝聚形成决胜各项税收工作的强大力量。截至7月12日,区局机关24个党支部全部组织了专题学习会。

      五是全员学。 全区各级国税机关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初步形成“党组带头学、支部集中学、个人抓自学”的学习氛围。

      与此同时,内蒙古国税局党组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以及国税系统当前重点工作统筹结合起来,坚持以学促做、以知促行,着力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是认真履行税务部门职能。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不忘税务部门“初心”,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神圣使命,深入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组织收入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税收任务观,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力服务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是全面推进各项税收改革。 将讲话中“坚定不移高举改革开放旗帜,勇于全面深化改革”作为全面推进改革新的冲锋号,坚定改革信念,冲破思想束缚,竭力破除障碍,加快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各项举措和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

      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区各级国税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遵循,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打造税务铁军。

      四是全面推进国税工作有序开展。 着力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和服务群众的好作风,在工作中精密筹划、做实做细,强化新思想新理念,化解新问题新矛盾,真抓实干,改革创新,为内蒙古国税事业发展夯实思想基础,确保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