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14.03.2018  16:42

            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安排部署,3月13日,市财政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马保国主持会议,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部署和要求。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总揽全局,思想深邃,内涵丰富,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内蒙古做好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局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重点对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的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脱贫攻坚、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等三方面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定不移地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到位。 
            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马保国结合现阶段财政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抓好学习。要把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学习贯彻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学习工作。全局各党支部要迅速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神的集体学习,要在学习原文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深刻把握内涵,做到用总书记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要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财政部门作为综合经济部门,涉及业务范围极广,对财政干部业务素质和能力要求较高。全体财政干部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讲话精神和深入研究各方面政策规定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总书记提出的重要要求,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办法,使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真正落地生根。三是及时开展集体研讨。要在局内举办专题研讨,不断学习、升华认识,深入挖掘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所蕴含的深厚政治营养、丰富实践智慧、科学工作方法和强大精神力量,结合自身学习体会,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举措和办法,不断把学习贯彻工作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