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税局“五个强化”圆满完成上半年组织收入预期目标

07.07.2016  15:54

      年初以来,内蒙古国税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力以赴做好组织收入工作。截至6月30日,全区国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421.6 亿元,完成全年预期目标的50.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1亿元,完成全年预期目标的50%。另外,非税收入0.8亿元, 完成全年预期目标的53.3%。

      一是强化税收任务观念抓收入。 成立组织收入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新型税收收入管理体系,由算大账向算细账转变,由直线式下达收入任务向各地多方共担任务转变,形成全系统、各部门共担收入压力的局面。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实施组织收入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组织收入综合考核机制,制定实施主观努力程度绩效评价标准,努力实现税源监控有力和税收均衡入库。

        二是强化税收政策执行抓收入。 准确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严细缜密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力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认真执行进出口退税政策,简化审批流程,准确安全办理出口退税。深入纳税人加强政策执行辅导,有力促进组织收入工作。

      三是强化堵漏增收抓收入。 加强税收风险“一体化”管理,积极获取第三方信息,精准实施税收风险应对;利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比对发票全要素信息,从源头上防范偷逃骗税;推广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团队管理方式,深入开展千户集团税收风险分析;加大非居民税收管理和反避税力度,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利剑”作用,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全力压缩陈欠、控制新欠,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深化国地税合作,做好互相委托代征工作促增收。

      四是强化预测分析抓收入。 完善重点税源监控机制,准确掌握“申报前”信息,开展事前和事中税源动态监控,通过不断完善税收预测工作机制,深化税源趋势性和前瞻性分析,进一步提高收入预测的准确性。依托税收大数据,从税收看经济、看发展,精细分析影响经济税收的各种有利和不利因素,努力打造税收分析系列“拳头产品”。

      五是强化涉税数据共享抓收入。 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关于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的综合治税体系。加强与财政、地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对互联网涉税数据的搜集、整理,拓展数据来源渠道,夯实数据共享机制,及时获取第三方数据,形成组织收入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