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食药监和工商局采取五项措施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02.03.2015  20:07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巴彦淖尔市工商局立足职能,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消费者维权氛围。

一是开展“3.15”活动系列宣传,营造消费维权新环境。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活动目标和学习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通过设立消费咨询站、发放宣传材料、编制宣传展板等形式,广泛开展年主题宣传和新《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宣传活动,引导经营者懂法守法、诚信经营,共筑和谐消费环境。积极开展消费宣传进学校、进社区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社区、学校、农村现场讲解假冒伪劣商品鉴别知识等,进一步增强消费者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已举办新《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讲座5次,举办图片展览2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份。

二是健全消费维权网络,完善大维权工作机制。建立12315申诉举报中心与消协建立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夯实乡镇(街道)社区“一会两站”建设,实现行政村95%覆盖面。扎实推进消费维权进乡村、进社区、进市场、进学校、进景区的“五进”活动,选取条件成熟的商场、超市、市场、企业建立和完善消费投诉维权服务站,搭建便民服务平台,延伸消费维权触角。积极引导经营者建立消费维权承诺、侵权责任赔偿等制度,指导行业协会制定售后服务标准指南,促进行业自律,积极探索源头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消费者与企业的和解制度,完善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调解机制,使消费咨询和纠纷在第一时间内得到现场解答和调解,提高消费服务质量。

三是加强消费热点问题专项整治。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专卖店、批发市场等为重点场所,以消费者申诉举报较多、舆论关注热点的食品药品、家用电器类、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类商品及有关服务领域等为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市场巡查,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市食药监和工商系统已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34起,案值136.8万元。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案件923件,受理投诉、举报267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4.3万元。

四是加强抽检监测。按照“抽查一种商品,查处一批案件,教育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标,加强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对存在质量问题较多和投诉量大的企业,督促其严把进货关,适时发布消费警示,加大对不合格商品查处和曝光力度,努力提高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五是完善值班接诉制度,畅通维权渠道。在3.15期间,加强12315接诉工作,要求从局机关到工商所都制定详尽的值班表,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实行定人、定岗、定职责,保证在第一时间接受消费者申诉、投诉,能够快速及时地办结各类投诉,切实做好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工作,做到时时有接待,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辛三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