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食药工商局充分履行打传办职责 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全市实现基本无传销规划目标

13.04.2015  18:55

 

2015年,包头食药工商局按照自治区、包头市有关打传工作部署,近日,下发了《包头市2015年深化无传销旗县区创建工作方案》,坚持打防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集中打击与开展创建活动相结合原则,采取五项措施对传销行为实施“零容忍”打击。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 持续开展“无传销旗县区”创建活动,实行“回头看”,对2014年已命名的无传销地区,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巩固集中整治和创建成果。对目前还没有取得无传销命名的地区,针对打防控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加强“两个基层网络”建设,彻底铲除传销藏匿土壤,完成创建无传销地区任务。

二是确定监管区域。 一方面重点整治传销行为相对集中、受骗群众较多的昆区,开展集中清查打击,同时加大创建无传销地区力度,尽快实现无传销地区目标;另一方面重点预防开发区、九原区、东河区和青山区的传销活动,巩固创建成果,加强防范工作,同时做好打击工作,露头即打。

三是加大打击力度。 重点打击社会危害大、民众反映强烈的传销大案,全面、强力打击聚集型传销,稳妥、精确打击网络传销。深挖和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重点取缔以介绍工作、从事经济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头”式传销行为;重点惩处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及营销培训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重点查处为传销行为提供房屋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四是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 按照《包头市打击传销工作中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暂行办法》(包综治办发[2013]40号)要求,结合“两个基层网络”建设,继续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登记管理。按照“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工作原则,做到严格防范与全面清理并重。要求全市各工商所(市场所)、派出所会同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对重点场所进行反复清查,对容留传销授课和传销人员居住的房东以及空房房东发放《告知书》,并进行普遍性告知教育和严厉的管控工作,彻底铲除传销活动滋生蔓延的“土壤”。

五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按照包头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包头市集中整治传销行动方案》和《包头市创建无传销旗县区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宣传教育工作,深刻揭露传销组织诈骗手段和操作方式,揭露传销的骗人害人本质,提高群众区分直销和传销,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深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新刑法修正案等国家关于禁止传销、规范直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利用典型传销案例开展宣传,特别是刑事判决传销头目、处罚出租房主的有关实例,震慑传销违法犯罪分子、教育警示广大市民;引导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务工人员树立理性的择业观念;宣传打击传销成果,展示执法人员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良好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