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内蒙古自治区 交办第十九批环境信访举报件

27.06.2018  03:33

  6月25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内蒙古自治区交办第十九批群众举报案件82件(电话举报62件,来信举报20件)。除去重复举报的2件,实有举报80件。

  按区域分布:呼和浩特市19件、包头市10件、呼伦贝尔市5件、兴安盟3件、通辽市8件、赤峰市5件、锡林郭勒盟8件、乌兰察布市6件、鄂尔多斯市9件、巴彦淖尔市5件、乌海市2件、阿拉善盟2件。按污染类型分析(部分举报涉及多类污染):大气污染38件、水污染12件、噪声污染25件、土壤污染23件、生态破坏22件、其他污染6件。

  根据安排,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时间(2018年6月6日—7月6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471-6960015,专门邮政信箱:内蒙古呼和浩特市2588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记者 梁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