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工商局“六项行动”强化公平交易执法 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1.11.2014  21:32

 

今年以来,巴彦淖尔市工商局以反垄断执法、治理商业贿赂、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反不正当竞争和“扫黄打非”工作为重点,积极探索改进科股配合、局所联动、区域联动办案模式,强化推进执法办案制度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办案技能培训,引导执法工作向查办民生类案件、行为类案件和查办大案要案方向转变,公平交易执法在查办案件的种类、数量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有力地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是积极推进流通领域重点商品监管工作。在五原县试点实施取得良好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流通领域重要商品质量监管规范手册及相关文书标准,召开全市流通领域重点商品监管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全市所有经营重要商品的市场、超市都建立了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所有的乡镇、街道、社区都建立了重点商品进销货台账,从而确保市场安全。

二是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和商品质量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由自治区工商局统一安排的插头插座、千足金首饰、电饭煲等5个种类86个批次的抽检任务,全部超计划完成。自行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手机电池、木工板、陶瓷砖、电动玩具、GPS导航、壁纸、汽车机油、刹车片、节能灯,羊绒和羊毛服装等15个品种的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把商品标准中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强制性标准项目作为重点检测内容,依据检测报告对销售和使用不合格商品的经营户进行了立案查处,抽样检验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及其旗县区局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继续坚持露头就打的原则,防止传销做大。建立了防范和预警机制,严防经过其他地区打击的传销违法人员流入当地。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基层工商所的作用,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建立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等活动,努力实现查禁传销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车站、进劳务市场。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有效性,确保做到“电视有影、电台有音、报刊有文”,营造全社会抵制传销、拒绝传销、远离传销的良好氛围。加强维护直销市场秩序的宣传工作。通过政策引导、行政指导、检查督导等方式,进一步规范直销企业的经营行为,杜绝违法、违规经营现象的发生。三年来,在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中,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812人次,出动车辆360台次,检查出租户、社区543处,散发宣传资料96000余份,手机警示提示13200条,公益广告1608条次,全市共建立“无传销社区”78个,未发现传销行为。

四是坚持不懈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工作。把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有效遏制各类侵权盗版行为作为第一任务,重点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和出版物市场的监管,严肃查处非法制售侵权盗版出版物及非法、违规制售报刊等违法行为。坚决查缴淫秽色情文化垃圾,打击通过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万余人次,车辆1950台次,检查印刷企业132家次,书店406户次,音像制品店406户次,学校周边出版零售和租赁摊点1152家,查获盗版音像制品2585件,盗版图书2358件;部署“扫黄打非”任务18个,取缔校园周边“黑网吧”8家。

五是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取得新突破。对富源热力公司、民生银行和中国银行前旗支行、滕洁燃气公司、万锦开元房地产公司和柏树园殡仪馆涉嫌强制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分别授权旗县区工商局对燃气公司利用独占地位收取服务费、二次检测费、强制检验燃气灶具、水务公司强制用户限期缴费更换指定水表,逾期对用户停止供水、汽车运输集团强制用户购买保险、移动公司将手机屏幕尺寸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深入旗县区对当地交警大队和医院在驾驶员适应性体检过程中的非法经营行为、小区电信设施费、争取电信手机用户、汽车销售企业利用经营服务之便收取其他公司所谓“返利”、“好处费”等商业贿赂立案查处。指导各旗县区局针对流通领域销售不合格手机电池、成人皮鞋、电线、电缆、运输公司客运售票时涉嫌搭售保险及仿冒“景田”、“百岁山”饮用天然矿泉水和仿冒“河套面粉”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六是开展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关注民生为切入点,重点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家用电子电器、日用百货、食品、建筑装修装饰材料、涉农产品等“傍名牌”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公平交易系统共查办各类案件220起,案值586.5万元。共检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6360户次,立案查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54件,查处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63起,案值290.78万元。 (王照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