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被纳入全区社会信用信息系统

02.09.2015  10:47

[ 导读 ]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采访获悉,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向全社会发布通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部纳入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系统。

  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采访获悉,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向全社会发布通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部纳入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系统。

据了解,通告要求全区交管部门严查饮酒(醉酒)驾驶、吸毒驾驶、超速驾驶、追逐竞驶、无证驾驶、客车超员、危化品运输车违法运输、未按期检验机动车、未按期审验驾驶证,以及伪造变造或故意遮挡污损车辆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违者一律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处罚,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部纳入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国家公职人员发生上述违法行为的,由盟市公安交管部门通报其所在单位及同级监察、人事部门,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责任编辑:赵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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