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局联合四部门出台《关于推进交邮合作促进农村物流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12.01.2018  22:51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联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农牧业厅、供销合作社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交邮合作促进农村物流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了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快捷高效、种类丰富、利民惠民”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为实现农牧业现代化的目标提供动力支持”的总体目标。加强交通运输、农业、商务、供销、邮政、快递等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的规划投资和项目建设衔接,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要求,实现统筹布局、资源互补、共同开发。 

  《实施意见》就破解农村物流发展难题,推进交邮合作,促进农村物流健康发展提出了六项具体落实举措:一是加快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县级快递物流分拨(集散)中心建设;创新乡镇交邮合作模式,统一标准建设村级交邮综合服务站。二是分阶段优化农村物流运输组织。积极引导客运、货运班线,依托县、乡、村三级交邮综合服务设施,完成邮件快件结转、收寄、暂存,实现与全区、全国物流网络的互联互通。三是不断强化服务功能。联合商务、农牧业、供销等部门,新建或引入农村电商服务平台,完善交邮综合服务站电子商务服务功能;推动快递企业与邮政、货运企业的合作,实现快递下乡进农村。四是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农村物流装备,引导企业购置适应农村特点的物流车辆,提升农村物流运输的安全性、经济学和绿色低碳环保能力。五是提升农村物流信息化水平。加快县级农村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交邮综合服务站信息点服务功能,实现信息交互共享。六是强化政策措施保障。建立自治区交邮合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交邮合作工作,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和政策倾斜;引导邮政、货运物流、涉农商贸、电商快递等企业主体共同积极参与交邮合作项目建设;发挥试点和示范工程作用创新宣传形式,共同服务三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