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串门是假 甘当女贼是真

06.11.2015  13:23

  亲属间相互走动是人之常情。可是有这么未满十八岁女青年张某某,利用亲属关系经常串门之机,对自己的弟媳,表嫂毫无留情,屡屡盗窃,做案次数达7次,盗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084.10元。经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判处七个月,并处罚金10 000元。

  张某某是一名早年辍学学生,回家当了内蒙古科左中旗某村农民,但习惯了游手好闲。2010年4月至1014年7月间,经常串同村亲戚弟媳,表嫂家门,有时还帮助看孩子。因是亲戚,也没怀疑到她,但她只要有机会就偷,少则50.00元,多则2 837元的金观音吊坠,弄得本是国家级贫困地区的农民生活上更是雪上加霜。案发后赃款赃物被追缴和退还。

  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案发时未满十八周岁等情节,逐有了上述判决。(通讯员:王敖套 白玉军)

[责任编辑 安华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