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传达全国省级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工作交流会议精神

17.07.2019  11:31

  7月4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第22次会议,传达全国省级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工作交流会精神,研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两优一先”表彰事宜。 

  会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施文学主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研究室主任郭欣传达全国省级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工作交流会精神,机关党组副书记李岩碧,机关党组成员刘冬明、张烨、田雅丽出席会议,办公厅副巡视员陈万民、田利民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全国省级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工作交流会议精神,及时向常委会党组汇报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要按照栗战书委员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上下级人大之间的联系,主动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工作,认真指导盟市、旗县和乡镇人大依法履行职责,推动我区人大工作和建设呈现出新气象新风貌。(郝松山  王佳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