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陶淑菊决定逮捕
14.10.2016 07:07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2016年10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乌兰察布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陶淑菊(正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责任编辑 魏佩 ]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14.10.2016 07:07
故
事
李纪恒:扎实有力做好我区国家安全各项工作
李纪恒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正北方网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李纪恒主持
3月1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正北方网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召开干部大会传达贯彻全国两会精神 李纪恒主持并讲话布小林李秀领出席
3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召开干部大会,正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