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人民警察崇高事业 甘做民众安宁的守护神

26.11.2015  17:00

   —— 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一大队刘文哲同志先进事迹

  刘文哲,男,蒙古族,1986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毕业于内蒙古警官学校,后就读于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学专业。2007年4月至今在内蒙古通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任交警外勤协勤工作。从事交警工作8年来,他先后获得“在职党员进社区先进个人”“社区好帮手”称号。现在正被推荐“感动科尔沁人物”评审中。作为一名交警协勤队员,他始终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奉公,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要求。他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以对人民生命和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忠实的履行人民交警协勤的职责。用青春与汗水树立了交警队伍的良好形象。

   一、 坚持学习,做交警队伍的明白人

  刘文哲同志在警校学的是治安管理专业,从事交警协勤工作多年来,很多交警外勤的工作他都做过,可他不满足于现有的知识,又先后函授于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学专业。在平时工作中,也是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学习。一有时间他就会扎进书堆,钻研法律法规、公安心理学、社会管理学等一切对工作有用的学问。他勤于思考,勇于实践,不断探索新途径、新方法、新思路,将这些运用于交通执法过程中,不断增强自己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水平。多年来他撰写的读书笔记、执勤心得就有几万字,从而具备了扎实的基本功与广博的知识面,成为交警大队里的业务骨干和明白人,每次都超额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得到了同事和大队领导的好评。

   二、 严格执法,做交通管理的放心人

  刘文哲把全部心血都倾注到交警事业当中,从事交警协勤8年来,从没有因为工作失误而受到群众投诉。用他的话说,“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只是一种手段。就是让违法者认识到违法的危害性,从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搞好交通秩序。”在处理违章车辆工作中,他常用暖人心的问候和细心的解释,拉近与被处罚者之间的距离,化解他们的抵触情绪。2013年“五.一”节期间,驾驶员王某的车因超员被查处,王某蛮横不讲理,还扬言说某某是王某什么亲属,不放行就处理他。刘文哲根据交通违法情节进行了半个多小时的讲解和说服,使王某虚心接受了处理,并认识到了驾车超员的危害,严格执法是为了驾驶员和群众的安全着想。交警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罚款是在所难免的,也总会有人说情,在这方面刘文哲从来都是秉公执法,不恂私情。一次,张某因无证驾驶问题,托一位熟人给刘文哲送来了五百元钱,被他严辞拒绝了。2010年11月份,交通违法行为人陈某为逃避处罚,把200元塞到刘文哲衣兜中,他坚决地把钱退还到陈某手中,并进行了教育。陈某被他的凛然正气所折服,老老实实接受了处罚。刘文哲正是以这种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良好品质,树立了人民交警的良好形象。

   三、尽职尽责,做交警协勤的好楷模

  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社会文化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针对这种情况,刘文哲从不放松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修养,使自己思想素质不断提高。工作中,他时刻严以律己,当好交警协勤员的表率。每天早出晚归,只要一上岗,就像上满了发条的钟摆,他不停的疏导、喊话、纠违,一天要喊话三百余次,来回走路近10公里,寒来暑往,始终如一。他认真负责的精神赢得了同志们的充分肯定,也树起了榜样。在处理交通违章中,他总是提醒同事要耐心细致地做工作,不要莽撞,也不能让处罚对象有丝毫的抵触情绪,真正起到促进交通秩序改善的作用。面对车辆突然抛锚而无技可施的驾驶员,刘文哲总是热情地上前帮忙将车推至路边,找来修理工帮助买配件,将车修好为止;遇到不熟悉道路的外地司机,他总是耐心地为他们指路,甚至亲自驾车为他们引路;面对不了解地方交通管理规定的外地驾驶员,刘文哲总是热情地给他们指明违章行为后予以放行。按他自己的话说:“因为许多外地车可能一辈子就到咱这一次,我希望通辽留给他们愉快而美好的记忆,而不是一张不近人情的罚单。”而对于本地交通违法驾驶员,他总是先晓之以理再行处罚,被他处罚过的驾驶员中,至今没有一个人同他红过脸。通过这些也为中队交警树立了榜样。在8年的交警协勤工作中,经过他处罚过的驾驶员不计其数,但从未发生过一起执法过错或群众投诉事件。

  四、 排忧解难,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交通警察,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一座城市的窗口,民警的形象代表着公安执法的形象,刘文哲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最高宗旨,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推车助残,扶老携幼,服务车主,关心群众,体贴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人民警察为人民”这句话也早已融入刘文哲同志的血液里,流淌着、沸腾着,他深刻的体会“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时刻牢记人民警察是人民的公仆,为人民服务是警察的天职。在本职工作中身体力行,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扎扎实实落到实处。交警协勤在执勤中遇到问事问路是常事,而刘文哲每次都是有问必答,耐心细致。值勤中遇有故障车,他就上前帮忙推一把,移到路边,帮助修理,直到修好;遇到老人、学生、儿童过马路,他就上前扶一下,引导帮助安全通过。他把服务群众当作人民警察义不容辞的责任来认真履行。2015年8月26日下午6时许,刘文哲在原通辽市宾馆路口执勤时,临下班前宾馆保安急忙跑来对刘文哲说发现一个包,刘文哲打开包,发现了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等物品,他立即与交警指挥中心联系,通过查询驾驶证信息,联系到失主任某之后,刘文哲在原地等待失主到来,这时已经到下班时间,并且刘文哲的电话一直在响,因为他的女儿发高烧,家里人正催促他去医院。半个小时后,刘文哲原封不动将包交给失主任某。任某连说:“谢谢好心的人民警察”!而刘文哲说:“我只是做了一件人民警察都会做的事”。

  2015年10月10日上午10时,市民赵某骑两轮电动车带两岁的外孙小铭泽去西拉木轮公园玩耍,在走到西拉木轮大街与和平路交叉口时,一辆小汽车急于闯黄灯,开大马力冲了过来,与赵某的电动车相撞,电动车撞飞了,老人和孩子重重的摔在地上,当时正在执勤的刘文哲听到声音立刻跑过来,抱起满脸是血的孩子,马上用对讲机喊来同事,边疏导车辆,边拨打120急救电话,刘文哲的行为避免了小铭泽遭到二次伤害。赵某被撞之后已经昏迷,左腿严重受伤,在刘文哲联系帮助下及时送到医院抢救,才没有生命危险。11月4日,小铭泽与家人一起来到通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特勤中队致谢,并送上锦旗、鲜花和感谢信。通辽电视台、通辽日报、都市报等媒体记者做了现场报道。刘文哲面对小铭泽家人的感谢和摄像机,只是简单的说了一句话:“这是交警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我只是做了应该做的”。最后小明泽亲了一口刘文哲,记者也拍下了这一感人的瞬间,这大概是小铭泽对警察叔叔最好的感谢。从刘文哲身上我们看到了通辽交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风貌。

  作为一名普通的交警协勤员,刘文哲把全部汗水都洒向了通辽的交通管理事业,把全部爱心都献给了他辖区的司机和群众,他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实际工作中展开延伸,把人民群众植根于心中,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用默默的奉献精神,用不懈的努力打造着通辽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奉献着自己宝贵的青春。

[责任编辑 魏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