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8人被“点名”赤峰两个镇政府被通报批评

10.11.2016  22:02

  自治区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8人被“点名” 赤峰两个镇政府被通报批评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首席记者 吴博超) 昨日,自治区纪委对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涉及呼伦贝尔、通辽、赤峰、乌兰察布等多个地区和单位,除了8名领导干部受到严重警告、通报等处分,此次通报的还有赤峰市敖汉旗两个镇政府。

  一、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佟玉宝违规公款消费问题。

  去年9月10日,佟玉宝从海拉尔乘机至呼和浩特市,赴自治区环保厅办理陈巴尔虎旗通用机场建设项目环评评审事宜。因去鄂尔多斯市看同学,将原定9月13日乘机返程日期改为9月15日。期间,为看同学从酒店购买1285元的月饼,去鄂尔多斯市返回呼和浩特市车费65元,不能退机票产生费用1000元,均于今年5月9日在陈巴尔虎旗环保局报销,并多领取了两天出勤补助130元。

  8月19日,陈巴尔虎旗纪委给予佟玉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二、通辽市扎鲁特旗鲁北镇林业工作站站长刘洪波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

  7月22日晚、7月23日中午,刘洪波在鲁北镇“都市村庄三部”酒店借孩子考取大学之机举办宴席,违规邀请无亲属关系人员25人,收受礼金9200元。

  8月8日,扎鲁特旗纪委给予刘洪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9200元,在全旗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三、赤峰市敖汉旗贝子府镇政府、四家子镇政府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香烟用于公务接待问题。

  2014年,贝子府镇政府财政所、企业站、信访办用公款购买6条香烟,计980元,用于镇政府以及相关站所日常接待。2015年1月,四家子镇政府用公款购买10条香烟,计1640元,用于镇政府日常接待。

  今年3月23日,敖汉旗纪委分别通报批评贝子府镇政府、四家子镇政府,追缴相关人员违规报销资金。

  四、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薛志强违规变相举办生日庆典问题。

  4月,薛志强委托他人电话通知公安系统工作人员,为其孩子举办生日庆典,采取送喜糖喜烟、不设宴席等形式,共收取90人礼金44600元。

  9月13日,商都县纪委给予薛志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9月20日,商都县公安局给予薛志强调整岗位组织处理。

  五、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杨忠义违规变相购置车辆问题。

  2013年4月,准格尔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杨忠义向文广局申请向社会租用1辆车。

  之后,杨忠义具体操作租车事宜,向神华准能公司设备维修中心职工昊某租用1辆捷达牌小轿车(牌号蒙BAK703),租期3年,3年租金共87600元,杨忠义与昊某口头协议租赁期满后该辆车归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所有。

  今年8月4日,准格尔旗纪委给予杨忠义党内警告处分。

  六、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乌兰村党支部书记高永军、会计陈玉才违规处理吃喝招待费用问题。

  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高永军、陈玉才以发放挖渠补助的名义编造花名,套取补助48300元,用于支付吃喝招待费用。

  今年3月28日,五原县纪委分别给予高永军、陈玉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违规款项。

  七、内蒙古送变电公司送电第二工程处党支部书记李毅、经理韩志军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

  去年8月,内蒙古送变电公司送电第二工程处获得“优秀党支部”称号,公司发放5000元奖金。李毅与韩志军商量,准备给相关党员分配此笔奖金,二人私自决定将标准提高到普通党员500元、领导1000元,不足部分用2014年底获得的安全先进奖和先进集体奖奖金补充,并且将奖励以超市购物卡的形式进行了发放,同时开具了与实际支出项目不符的购物发票(该发票没有报销,已作废回收)。

  今年8月22日,内蒙古送变电公司纪委分别给予李毅、韩志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通报批评。


内蒙古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晨报融媒记者 王晓玲   本报Nmgcb.Com.Cn
内蒙古公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
       晨报融媒记者 温晔峰   本报Nmgc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