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三年内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25.05.2015  20:43

  为全面提升教育质量,锡盟制定出台了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每年将至少安排1亿元资金,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抓紧培养一支名校长、名教师队伍,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整体水平。

  为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整体水平,我盟将在落实政府的主体责任方面,发挥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升教育质量工作的主体作用,将教育质量提升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研究制定经费投入、人才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办法。到2015年,全盟学前三年(3-5周岁)入园率达到90%,到2017年全面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义务教育方面,从2015年到2017年各旗县市(区)将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方面,到2017年全盟高考本科上线率力争达到70%,年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4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高考本科上线率力争达到80%以上;民族教育方面,盟旗两级分别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资金,并将民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再提高50%,盟、旗两级财政按照6:4的比例承担;特殊教育方面,到2017年三类(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2%以上,同时,保障适龄孤儿受教育的权利,全额资助其接受学前到高等的各阶段教育。

  锡盟在深化学校用人制度改革方面,将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管理办法,积极推行公开选聘中小学校长制度,严格落实校长负责制,赋予校长与职责相适应的办学自主权。积极落实教师岗位聘用管理制度,根据工作实绩探索推行高职低聘、低职高聘的工作机制,并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对不适宜在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进行转岗调整;在积极促进校(园)长和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方面,通过选送培训、挂职锻炼、交流任职等措施,三年内将培养出中小学名校长30人以上。

  锡盟还将在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方面,突出抓好教学管理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围绕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开展教学工作,注意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在加快完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方面,从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建立督促、检查、评估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工作机制;在建立健全提升教育质量激励机制方面,积极推进绩效工资制度落实,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在明确责任主体,优化用人机制的同时,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还将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引导和调动社会各方关注、支持教育事业,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投入机制,盟、旗两级财政每年按照4:6的比例安排经费;严格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强化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健全教育督导体系,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开展对提高教育质量的专项督导评估工作,确保教育质量全面提升。(记者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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