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11个月罚款4.7亿元 集中整治百姓身边突出环境问题

27.12.2018  17:01

   内蒙古晨报融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温晔峰) 记者26日从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全区以地表水水源地、进口固体废物、垃圾焚烧发电等6大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为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截至11月,全区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622件,罚款金额4.7亿元。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慧宇介绍,针对全区共有7个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餐饮服务、渔业养殖、工业企业等63项问题,组织召开了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对整治缓慢的5个地市下达督办函并实地督导,对2家违法企业责成属地环保局进行了处罚,要求全区共2家进口类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均已承诺不再进口固体废物。针对“一湖两海”流域排污单位开展了2轮明察暗访,共检查企业34家次,暗查企业10家次,调查处理了污水处理厂及其它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等各类环境违法问题96个。对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电力、石化、制药、垃圾焚烧等重点行业企业采取“体检式”执法检查方式。截至11月底,检查重点行业企业547家次,发现环境违法问题108个。责成相关盟市对7家“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予以关停取缔,截至目前,7家挂牌督办企业中除东乌旗广厦热电向生态环境部申请延长整改时限外,其余6家企业已完成整改工作,正在申请摘牌。

  据悉,2018年1至11月,全区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622件,罚款金额4.7亿元,分别是2017年的1.14倍、2.03倍;查处适用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案件和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654件。

今年前11月内蒙古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622件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的自治区环境监察执新华网
内蒙古集中整治百姓身边突出环境问题 罚款金额4.7亿元
    新华社呼和浩特12月26日电(记者安路蒙、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