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代会报告·专家解读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

19.12.2016  22:34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头号民生工程,是沉甸甸的责任——进一步明确了脱贫攻坚是自治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环节,是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客观需求,是打造祖国北部边疆亮丽风景线的必然要求,更是自治区党委向贫困全面发起攻坚的冲锋号。

  内蒙古脱贫攻坚任务紧迫,到2017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自治区重点贫困旗县全部摘帽;到2020年国家现行标准下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前,贫困是自治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突出“短板”,短在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规模仍相对较大,致贫原因各不相同,脱贫攻坚难度越来越大。这就需要我们以愚公移山之志,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之气,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完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网络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强化脱贫工作责任制,全面打赢脱贫攻坚这一场战斗。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新扶贫体制机制,按照“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贫困人口集中分布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自治旗、民族乡)、边境地区、牧区作为脱贫攻坚重点,以规划、项目、干部“到村到户”为支撑,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推进扶贫攻坚重心下沉,做到“扶持谁底数清、谁来扶责任清、怎么扶措施清、怎么退要求清”,以清晰的工作思路,精准引导各地区、各领域扶贫工作,切实保障扶贫工作的精准实施。一是对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目标,精准建档立卡,真正把贫困人口认清楚,把贫困程度、致贫原因搞明白,明确“扶持谁”。二是把扶贫开发作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镇、嘎查村全面落实各自责任,明确帮扶单位和干部扶贫任务,深化京蒙扶贫协作,加大对口帮扶、定点帮扶力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落实“谁来扶”。三是按照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即通过发展生产和转移就业解决一批,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解决一批,通过生态补偿解决一批,通过发展教育和资助政策解决一批,通过政策保障兜底解决一批,解决“怎么扶”。四是建立贫困地区、贫困户脱贫认定和退出机制,实行有进有退的动态管理,对已经脱贫的农牧民,一定时期内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

  完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网络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贫困地区自然条件复杂,基础设施薄弱,基本公共服务滞后,需要进一步加强建设。自治区铁路网、公路网、航空网、市政网、水利网、资源网、信息通信网七大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尽快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一是充分发挥项目带动作用,大力推进贫困地区光伏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二是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尽快实现贫困村宽带全覆盖。三是加大贫困地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天然林保护、退牧还草、退耕还林、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工程实施力度,加快贫困农村危房改造步伐,推进贫困苏木镇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环保工程,切实加大贫困地区生态补偿力度,加快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改善。四是建立健全“政府投、行业扶、银行贷、群众筹、社会帮”的多元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投入,保持自治区本级专项扶贫投入逐年递增,逐步建立起稳定增长的财政扶贫投入机制,有效利用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资金,广泛筹集社会资金,集中投向重点贫困地区,切实提升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保障能力。

  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特色产业是贫困地区、贫困户增加收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的根本性举措。一是农牧业是贫困地区传统优势产业。各地结合当地自然、区位、人力、市场等各种因素,以嘎查村或专业合作社为单位,通过项目、资金、技术引导和扶持,推进“一村一品”,注重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完善龙头企业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增加贫困户收入。二是电商是贫困户走出农村牧区,对接大市场的有效渠道。各地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加强农村电商人才的培养,规范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秩序,鼓励农牧民依托电子商务进行创业。三是农村牧区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业是最具潜力的扶贫产业。贫困地区要实施“旅游+扶贫”战略,借助自治区发展全域旅游、四季旅游的机遇,加快本地区旅游业发展,鼓励广大贫困农牧民广泛参与旅游业发展,使旅游业成为富民产业。

  强化脱贫工作责任制。贯彻脱贫攻坚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关键在落实责任。内蒙古以扶贫考核为指挥棒,以脱贫“军令状”为动力,形成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的脱贫工作责任制。一是坚持自治区负总责、盟市旗县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以片区为重点、精准到村到户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帮扶脱贫制度,强化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察制度,加强责任考核和督察问责,对贫困旗县重点考核脱贫成效。二是完善干部驻村工作机制,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三是行业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落实相关政策,承担扶贫任务。深化党政机关、部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定点扶贫工作,健全地区间对口支援机制。(作者宝鲁:系内蒙古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 吴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