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纪委对242件问题线索议定了处置意见

21.09.2015  16:53

  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是涉及纪检监察机关的核心机密,是纪律审查工作的重要基础,鄂尔多斯市纪委案管工作把握重点,推行线索管理“五步工作法”,不断改进案件线索接收、运转、管理、督办、备案的方式方法,提升管理实效。

  集中管理。对凡是反映市管干部、领导批办、巡视交办、以及其他重要问题线索由案管室集中管理,建立台账、指定专人对新增、了结和已作相应处理的线索,及时登记录入线索数据库,实现数据同步更新,及时了解掌握线索处置情况。

  分类处置。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处置方式,对线索进行梳理、筛选、分类,提出拟办意见。对不具备调查条件的作暂存处理,对有价值的线索进行初步核实或者前期调查,对涉法涉诉的移交公检法处理,对反映问题够不上纪律处分的进行谈话函询处理。

  集体排查。对问题线索定期进行集体排查清理,认真分析评估,重点分析研究问题严重、情节具体、可查性强的线索。2015年1月至8月,组织召开市纪委反映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4次,对242件问题线索议定了处置意见。为了缩短运转周期,今后将进一步增加排查会的召开频次。

  跟踪督办。对移送到相关职能室或旗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的问题线索,明确办理时限,采取电话询问、定期对办理问题线索超期情况进行内部通报等形式加强督办力度,推动问题线索尽快办结。

  存档备案。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办案文书备案工作的通知》,案管室要求交办各职能室的问题线索,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案件调查各个环节审批后及时向案管室备案,使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渗入到查办案件的每一个环节,监督检查更加及时有力。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