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三项措施规范市场明码标价

21.01.2015  13:07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对我市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工作水平,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我委价格监督检查局采取三项措施规范市场明码标价。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发放价格提醒函和各类价格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提高经营者价格法律意识,教育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

  二是加强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经营者立即进行整改,检查人员现场进行帮助指导,直到所有问题都整改落实到位,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保证了检查工作的稳步推进。

  三是加强巡查回访。为使标价签不但“标出来”,还要“留得住”,对巡查中发现并查实的价格违法行为或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行为,依据情况发出书面提醒函,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对检查整改过的商户,有重点的进行不定时回访检查。(吉官文 张军)

  

[责任编辑 魏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