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召开总部经济工作会议 贯彻审议中央企业及外埠企业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相关意见

23.09.2015  11:01

 

9月11日下午,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狄瑞明主持召开总部经济会议。会上贯彻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央企业及外埠企业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的意见》精神,讨论审议了由市工商局起草的《关于鼓励和支持中央企业及外埠企业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经信委、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市四区负责人参加会议并汇报了总部经济的有关情况。

会上,市工商局局长苏云喜就推进央企及外埠企业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在推进此项工作过程中,市政府、自治区工商局给予了多方面支持,全市各级工商部门遵循“减少存量,控制增量”的总要求,坚持先易后难、重点突破,减量增效、注重发展,相互尊重、协商为主的原则,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 深入开展调研。市工商局及各旗县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对驻呼央企分支机构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分析汇总,建立台账,有重点地深入走访,开展行政指导,实行“一企一策”。目前,中央企业及外埠企业驻呼分支机构共计1852户,其中,中央企业分支机构92户(不包括中央企业驻内蒙分支机构在呼市下设的二级经营单位)占总数的5%;外埠企业分支机构1760户,占总数的95%。 二是 研究措施办法。牵头草拟了《关于鼓励和支持中央企业及外埠企业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的意见》,对央企及外埠企业自愿调整其分支机构为企业法人的或调整其分支机构为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并在当地分摊缴纳所得税的,将给予奖励、产业、专项资金支持等优惠政策。 三是 有效综合施策。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中央企业及外埠企业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的意见》(呼政字〔2015〕281号),其中,信息平台搭建、协议税收以及工作机制完善等三项保障措施得到较好落实。截至目前,中粮贸易内蒙古有限公司等3户央企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中冶内蒙古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3户央企直接登记为独立法人,内蒙古鲁甸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2户外埠企业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苏云喜局长指出,当前,除需要进一步推进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工作外,还要尽快研究出台相应的鼓励和支持政策,建立央企和外埠企业分支机构数据库。

会上,狄瑞明副市长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 要求相关单位、旗县区政府高度重视央企及外埠企业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工作,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挂帅。 二是 抓重点行业和企业开展此项工作。在年底前,全市四个区要争取5户以上大型企业变更为独立法人,金融、建筑、发改委等部门也要根据自身情况争取3~10家企业完成变更。 三是 成立综合协调领导办公室,由市工商局牵头,及时安排调研主攻方向和重点。(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