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企业年报抽查试点工作启动巴彦淖尔市和满洲里市成为首批试点单位

25.05.2015  12:40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监管局《关于开展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工商局确定巴彦淖尔市、满洲里市为我区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试点单位。

5月21日上午,自治区工商局按照2%的比例,从上述两个盟市 已经报送2013-2014年度年报的企业中,抽取了137户企业作为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是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 息;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信息。

针对年报抽查试点的特殊性,自治区工商局明确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此次抽查不包含今年前2次抽查中已被抽取的企业。二是被试点抽中的企业,将不再列入今年7月年报公示信息抽查范围,试点地区今年的年报抽取比例可相应减少。三是工商部门在试点抽查过程中,对核查发现的企业年报公示问题,应当告知企业并予以纠正,但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也不对外公示。

此次年报抽查试点工作将于2015年 6 月中旬结束。(胡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