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质监局开展“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试点工作调研

25.01.2018  18:27

 

  2017年1月17日,内蒙古质监局标准化处及内蒙古标准化院一行三人组成调研组赴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开展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企业标准领跑者”试点工作情况调研。
  调研会上参会企业介绍了本单位的“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建设情况,并集中讨论了《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企业标准领跑者的相关内容。
  内蒙古质监局标准化处胡彩虹说,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是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中国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促进政策、规则、标准三位一体联通,为“一带一路”互联互通提供机制保障的重要举措。此项制度让领跑企业有获得感,鼓励企业不断提升标准水平,发挥先进标准的引领作用,增加中高端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为实现“中国创造、中国质量、中国品牌”做出新的贡献。
  座谈结束后,调研组对包头市金山磁材有限公司和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羊绒集团进行实地调研,参观了生产车间,查看执行相关标准,了解企业执行标准现状及情况。
  为进一步了解“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情况和“企业标准领跑者”试点工作方案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发展需求,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进程,下发“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企业标准领跑者”试点工作方案情况调查问卷。
  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明确要求“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其中,推出行之有效的方式就有“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这2项举措是企业标准管理制度改革的重心,也是国家全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重头戏”之一。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是以提高企业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全面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在同类可比范围内公开的企业标准中建立产品和服务核心指标水平领先的制度。

(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