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出资监管企业董事会2014年度工作述职报告会有关事宜的预通知
关于召开出资监管企业董事会2014年度
工作述职报告会有关事宜的预通知
内国资企改字【2014】287号
各出资监管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自治区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工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治区国资委决定召开出资监管企业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述职报告会(初定2015年1月上中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董事会年度工作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发展整体情况。包括:
1.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的制订、修订、实施情况;
2.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与管理提升情况;
3.董事会通过的公司投资计划和重大投融资项目及其完成、后评估情况;
4.重大资金使用和资产变动情况;
5.国有产权变动情况;
6.企业未来发展潜力与面临的主要风险(含重大涉诉事项、企业重大维稳、安全生产事项的情况及处置情况)。
(二)企业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生产经营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其分析。包括:
企业及重要子企业和相关部门按照要求推行全面预算管理的情况和指标分析(主要包括重要影响因素分析、与本公司往年指标对比分析、在同行业中所处位置分析等)。
(三)董事会制度建设及运转情况。包括:
1.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其调整情况,包括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长、总经理的职权、责任及各项会议制度、工作制度;
2.董事会决定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情况;
3.上述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董事会对企业经营层及重要子企业经营班子的选聘与业绩考核情况。包括:
1.董事会对企业经营层及重要子企业经营班子的选聘,以及市场化引进职业经理人员情况;
2.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制度设定与执行情况;
3.对企业经营层及重要子企业经营班子的能力、表现以及履职情况等方面的客观评价。
(五)企业改革重组情况。包括:
1.子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重组、上市,以及子企业破产、注销、关闭等情况;
2.混合所有制改革情况;
3.公司内部资产、业务重组及与其他企业间的并购重组等情况。
(六)企业职工收入分配情况。包括:
1.董事会决定的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
2.企业工资总额调控情况及分析、职工收入水平增长变化情况及分析等。
(七)全面风险管理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包括:
董事会通过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或全面风险管理的方案、措施及其实施和执行情况。
( 八)国资委要求董事会落实事项和监事会要求整改事项的完成情况。
(九)企业2015年度的主要工作目标及董事会主要工作设想
(十)董事会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参加人员
(一)自治区国资委领导、监事会主席和各处室负责人
(二)各出资监管企业董事会成员
三、其它事项
(一)董事会工作述职报告要把握总体,突出重点,重要工作应详实具体,其它工作可以附件的形式随述职报告报送文字材料。请各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准备报告材料,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于2014年底前报送自治区国资委,抄送监事会工作办公室。
(二)述职报告会的具体时间等事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宋嘉宁
联系电话:0471-6610401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