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下达2015年度出资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

28.07.2015  19:10
 

为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引导企业按照分类定位实现功能使命的同时,强管理降成本保增长,提质增效创新发展,根据《自治区直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内国资考核字﹝2015﹞145号),国资委在对企业预报值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依据2015年整体行业经济形势分析及1-6月企业实际运营情况,结合自治区保增长目标任务,下达各出资监管企业2015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

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按照企业分类分别确定考核的指标具体及其权重,商业竞争类设置了基本指标、对标指标和重点工作指标;特定功能类设置了功能性及重点工作指标和财务性指标。要求各企业要认真研究各项定量指标及重点工作指标,将目标内容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完成目标的具体措施和实施计划,并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力争圆满完成各项考核目标,为自治区保增长任务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