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五优先”机制保障产业化项目提速

03.09.2016  03:38

呼和浩特市:“五优先”机制保障产业化项目提速

 

一是规划内的重点贫困村优先。各个旗县区在土地治理项目的选项安排上,要在相对集中连片的基础上,把开发治理的重点向当地年度精准扶贫规划内的重点贫困村倾斜。

二是重点村优势特色产业优先。各个旗县区在产业化经营项目的选项安排上,要向重点贫困村的重点产业倾斜,特别是对于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优势特色产业给予扶持。

三是按照产业化经营模式运作优先。进一步确立“产业开发”的理念,优先扶持重点贫困村优势特色产业一体化发展,产业化经营项目重点向按照“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运作倾斜,不断延长加粗产业链条。

四是精准到户到人的新型经营主体优先。在扶持对象的选择上,要向围绕重点产业、示范带动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更好地发挥其对贫困户的组织和带动作用。

五是实行差异式扶贫政策的优先。探索建立部分财政资金投入由合作社对龙头企业持股机制,强化其与扶贫户的利益联结,对于实行差异式扶贫政策的优先给予扶持。(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