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召开会议部署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工作

31.05.2016  04:05

  
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视频会议现场

  

党组书记、厅长兰恩华同志作重要讲话

  

王守俭副厅长宣读《内蒙古自治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实施方案

  

公维春副厅长主持安全管理月视频会议

  

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视频会议现场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及全区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普及安全知识,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提高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自治区民政厅于5月26日上午召开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工作视频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兰恩华厅长在会上强调指出,要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的工作要求,部署好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全面提升民政系统安全管理水平。一是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管理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安全管理月”活动,关系民政服务对象切身利益,关系民政事业发展前景,各级民政部门要把做好“安全管理月”活动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的重要工作抓好落实。二是扎实推进,高质量完成“安全管理月”各项活动。全面组织开展民政服务机构规范管理,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安全培训、隐患排查、专项治理、督导检查等活动,进一步树立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三是落实责任、强化保障,确保“安全管理月”安全效力常态化。在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基础上,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使规范管理工作常态化,使民政机构提供优质安全服务成为民政工作的新风尚。

  自治区民政厅王守俭副厅长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实施方案》,此次安全管理月活动从2016年6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结束,分为动员部署、前期自查、联合督查、情况反馈四个阶段,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服务单位全面树牢安全防护网。自治区民政厅、呼和浩特市民政局的领导及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盟市旗县(市区)相关负责同志和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开到了旗县(市区),辐射面广,影响力强,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内蒙古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晨报融媒记者 王晓玲   本报Nmgcb.Com.Cn
内蒙古公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
       晨报融媒记者 温晔峰   本报Nmgc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