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院传达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

03.06.2016  18:48

  6月2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召开院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大会,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及刘延东副总理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第160次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全区检察机关科技创新工作。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永胜主持会议并讲话。

  马永胜指出,全国科技创新大会是在我国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召开的一次大会,盛况空前,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论述了科技创新的重要战略地位,明确提出了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奋斗目标;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总结了我国科技创新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分析了科技创新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科技创新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刘延东副总理的总结讲话,对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科技创新工作提出了要求。

  马永胜就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提出明确要求:要把此次会议精神列为“两学一做”重要的学习内容,以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察”的工作模式为核心组织调研活动,提出做好新形势下检察科技创新工作的对策建议;要切实抓好检察工作科技创新工作,抓重点,分步骤做好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六大平台建设;要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兴区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6月下旬,自治区将召开全区科技创新大会,研究部署全区科技创新工作。自治区院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自治区的工作动态,系统总结全区检察机关科技创新的成绩和经验,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完善检察科技创新的思路和举措,为下一步提升自治区检察机关科技创新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