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两地获“国家生态旗市”称号

07.04.2016  10:59

  近日,扎兰屯市和鄂温克旗被国家环境保护部授予“国家生态市”“国家生态旗”称号。扎兰屯市名列20个获奖县榜首,鄂温克旗是第一个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旗”的少数民族自治旗县。

  近几年,扎兰屯市不断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提升生态文明水平,注重保护青山绿水。强化生态建设,累计植树造林18.6万亩,退耕还林4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70.04%,草原植被盖度由64%提高到76%,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累计创建国家生态乡镇10个,保持了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指标。

  鄂温克旗以草原、森林、湿地和多民族文化为依托,全力打造“敖包相会的地方”、“吉祥三宝的故乡”等旅游品牌,旅游业快速发展。以呼伦贝尔草原和大兴安岭森林保护为重点,采取“退耕、退牧、退伐、退小”等措施,切实加强草原和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同时,加大投资力度,使该旗镇区环境、牧区环境及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责任编辑 马铃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