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查组到呼伦贝尔市督导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

03.01.2018  18:02

林业厅政府网1月3日讯   12月25日至28日,自治区政府专项检查组对呼伦贝尔市各旗市区政府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市政府副市长任宇江作汇报,各旗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做了简要汇报,各旗市区林业局长及相关人员共50余人参会。

任宇江从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机制、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加强重点工程建设等内容的存在问题建议和今后工作打算等方面作了汇报。

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检查组对各旗市区政府落实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相关资料认真查阅,按照《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评分标准》,对“责任制建设、保障措施、工作实效”三类10项逐一检查评分。

通过检查评分,检查组对呼伦贝尔市旗县级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检查组认为,呼伦贝尔市委、政府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市政府与各旗市区政府和市直属六个林业局签订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状》,各旗市区政府(林业局)与各乡镇、苏木政府(林场)也都签订《责任状》,重点旗市区还同行政村签订了《责任状》,落实了“市、旗、乡、村(林场)四级保护森林资源责任制”;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推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机制,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意识普遍提高,确保了全市森林资源持续稳步增长,实现了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森林生态功能“三增长”,森林资源保护和建设工作走在了全区的前列,为筑牢祖国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做出了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