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出台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收费参考标准

10.12.2014  23:03

12月9日,记者从市住建委房管物业科了解到,我市近日出台了商品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基准价格,对物业的服务和收费进行指导。

该基准价格将物业费分为四级:一级住宅收费参考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1.58元~1.78元(每平方米每年18.96~21.36元);二级住宅收费参考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1.20元(每平方米每年14.4元);三级住宅收费参考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0.90元(每平方米每年10.8元);四级住宅收费参考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0.75元(每平方米每年9元)。

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挂钩,对物业的综合管理、房屋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绿化养护、清洁卫生、秩序维护等方面都有不同的要求。提供一级物业服务的,业主满意率须达到85%;二级物业服务业主满意率须达到80%以上;三级物业服务业主满意率须达到75%以上;四级物业服务业主满意率须达到70%以上。

关于物业四级服务标准,市民可到物业主管部门或登录市住建委网站进行查询。

市住建委房管物业科科长袁平介绍,此举是为了加快形成物业服务收费水平随成本变动并通过市场动态调节的“质价相符”的收费机制,主要作用是参考和指导,具体收费多少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方根据物业服务项目、内容、物业服务人员配备、物业服务装备配备、物业服务成本、服务质量、法定税收和利润等商定,通过合同约定约束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