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舌尖上的安全

19.01.2016  10:58

  周日,孩子们要吃我的拿手菜滑溜里脊。可令人意想不到是,当把里脊下到油锅后,不仅肉色未变,还“叭叭”作响。儿子见状,随即将肉倒进了垃圾桶。老伴心疼地说:“这块里脊20多元啊!”“要命还是要钱!”儿子的一句话噎得她一时无语。

  是啊,我们都不是“知食分子”,难以辨别食品的真伪。不是吗,“70后猪蹄”“80后鸡翅”,这些“僵尸肉”堂而皇之地出现在餐厅。重庆简先生花了600元买了几十斤猪肉,夜里竟发出诡异的绿光……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一位人大代表提出,把“舌尖上的安全”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来重视,此言极有见地。我以为,治理“吃祸”必须多管齐下。

  一是立法要科学。“法者,治之端也。”去年10月起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可谓亮点很多。但应根据出现的新问题及时修订,让保护餐桌安全的法律武器更加强大。二是监管要严格。“良法贵在执行。”无数惨痛的实事一再表明,我们的监管部门,因权责不清,出现“九龙治水”;因利益关系,“规定动作”走过场,致使食品安全防线屡屡失守。三是护法要自觉。不少消费者受到侵害后,往往只能自认倒霉。四是普法要深入。“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只有认知它,知道法律的威严,不能随意僭越或亵渎法律,才能自觉遵守,进而使法律成为一种信仰和生活的必须。春节在即,为了百姓餐桌上的安全,治理“吃祸”绝不能存有丝毫懈怠。(文/张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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