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访局认真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阶段性自查

31.08.2015  10:16

          “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市信访局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日常信访工作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为促进首府和谐与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8月下旬,市信访局局接受了市“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组的验收,并得到了好评。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
            市信访局历来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始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以强有力的措施推动责任制落实,主要是做到了“四个有”,即“有规划、有机构、有部署、有保障”。一是制定规划。2011年专门制定了《信访局“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分阶段、有步骤组织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二是组建机构。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单位和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信访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周密部署。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力地推动了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在每年年初、年中召开的局党建工作会议、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上,都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议题,与党建和机关建设等工作同研究、同计划、同部署,分解目标责任。四是保障得力。每年都足额安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用于开展学习培训、宣传教育和各类活动等,做到“按需保障”。同时,不断加强普法骨干队伍建设,组建了各科室、局属单位年轻科级干部组成的普法工作队伍,做到人员到位,职责明确。
            二、注重普法教育,加强法制宣传
            近年来,市信访局围绕全市普法大局和信访中心工作,以提高信访部门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深入开展了普法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
            (一)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以宪法为核心,民族区域自治法为基点,信访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其它法律法规为补充,利用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座谈研讨等形式,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逐步把学法用法变成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共组织党组中心组学法5次,举办领导班子成员为职工讲法制课4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议法活动5次,组织“六五”普法答题活动1次。同时,建立了干部个人学法用法档案,作为年终考核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二)积极组织机关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在参加全市公务员法律法规培训考试的基础上,每年都制定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方案,以《宪法》、《公务员法》、《行政法》、《信访条例》、《内蒙古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为重点,以劳动、土地、房产、民政、教育、治安、行政许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处理信访事项法规依据,对机关公务员进行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和信访事项复查复核业务培训。
            (三)大力推进普法宣传活动。作为政府工作部门,信访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近百部,涉及面广、业务量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为此,我们借助窗口单位的优势,主要通过宣传月平台、群众工作平台、媒体平台、网络平台、调处平台和教学基地平台这“六个平台”,突出抓好信访法制宣传工作。这既是我们抓好普法宣传的基础工作,也是近几年工作的亮点。
            特别是今年,我们以《信访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契机,在全市广泛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统一制定下发活动方案,分层次、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月”等载体活动,并组织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同志,认真备课并深入到各旗县区、市属重点委办局开展《信访条例》、制度机制和信访工作基础业务宣讲,增强各级领导和信访干部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促进依法行政,提升信访工作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同时,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以条例解读、知识问答等形式,大力宣传信访法规。“五一”前夕,还指导各旗县区分片分批设点、集中面向社会公开组织大型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信访法规的宣传面,提升群众的条例知晓率和法律意识,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有序逐级走访。
            三、结合实际,扎实推进信访依法治理工作
            信访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群众工作。日常工作中,我们紧密结合实际,深入贯彻各项法律法规,努力提升信访干部依法行政水平,积极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信访。
            (一)深入贯彻《宪法》和《信访条例》,为信访工作保驾护航。把《宪法》和《信访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当作信访工作依法治理的重要任务,贯穿于每年的普法工作始终,通过集中学习、举办讲座、组织测试等多种方式,使广大信访干部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水平不断提升。
            (二)寓普法于具体工作中,确保信访事项的依法办理。据统计,实施“六五”普法以来,市信访局共受理信访事项8113件,主要包括城乡建设、农村农业、劳动社保、资源水利林业、纪检监察、交通能源环保、教育、卫生计生、民政等九类问题,分别涉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法》、《农村耕地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劳动法》等近百部法规。可以说,普法工作在日常信访实践中无处不在,不论是办理来电来信还是接待来访,我们都把解释宣传各类法规作为基础工作,确保信访工作各个环节、各个窗口均能依法受理个案,依法答疑解惑,从而运用好每部法规,依法办理信访事项。
            (三)完善复查复核、听证和依法终结制度,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进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相继制定和完善了《呼和浩特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制度》、《呼和浩特市信访工作听证制度》、《呼和浩特市依法终结信访事项工作制度》。对于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必要时组织专家、律师和人大、政协代表参与召开信访事项听证会,力求给群众以较权威、较有公信力和法律上站得住脚的答复意见;对于合理诉求已经解决,信访人仍无理缠访闹访的事项,按程序向自治区申报终结备案材料,及时依法予以终结。
            (四)以创新机制为抓手,提升信访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强化分级分层责任。主要是以务实管用、操作性强为基本原则,推动市委、政府出台了“一个意见”和“四项制度”,力求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压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依法规范信访秩序。二是加强内部运行管理。研究建立了《呼和浩特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运转流程》等信访部门内部工作规程,切实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规范复查复核工作。按照国家信访局《关于完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呼市有关复查复核工作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程序终结信访事项。四是抓好“两个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国家信访局“两个办法”下发后,及时举办了市县两级信访干部业务培训班,制发了配套的10余种工作台账及告知单,确保贯彻落实工作与自治区同步进行。五是多措并举,信法规范信访秩序。六是强化责任倒查,促进依法行政。结合实际制定了《呼和浩特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严明了工作纪律,加大了责任倒查工作力度,有效推进了信访责任制落实。
            总之,“六五”普法实施以来,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市信访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增强,法律知识水平明显提高;领导干部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意识、能力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规范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局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展不平衡;法制宣读教育需进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制机制还需继续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的方法、手段还需要进一步创新等,这些都需要我们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今后,市信访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在继续坚持已经形成的普法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不断解放思想,深化信访制度改革,全力组织落实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的后序工作任务,努力打造“法治信访”、“责任信访”、“阳光信访”,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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