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村干部贪污农业保险理赔款获刑

03.11.2015  17:25

  近日,由内蒙古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某,刘某某俩村干部犯贪污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

  2010年5、6月份,身为内蒙古科左中旗图布信苏木查干莫力嘎查委员会主任的王某某,本应是遵纪守法的带头人,但却利用职务之便,假借他人名义虚报土地面积投保农业保险等手段,共两次骗取农业保险理赔款312 951.39元。又伙同本嘎查会计刘某某同一手段又骗取农业保险理赔款175 881.80元。

  鉴于本案系共同犯罪,王某某为主犯,王某某又有主动投案自首且积极退赃等情节,刘某某为从犯,逐有了法院的上述判决。( 通讯员:王敖套 张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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