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盟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效果显著

21.12.2017  21:40

林业厅政府网12月15日讯  2017年,阿拉善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和自治区林业厅有关工作部署,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强化保护管理措施的紧急通知》、《加强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上报了《阿拉善盟突发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制定并下发执行了《阿拉善盟2017年秋冬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严厉打击乱捕滥猎滥食候鸟等野生动物和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为候鸟等野生动物创造安全栖息地和生存环境。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对候鸟等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监测巡护,依托保护区、湿地、森林公园等管护机构,在各辖区范围内,设立巡查线路和监测站点,加强野外巡护和看守,排查候鸟迁飞停歇的重点区域和重点路线。比如,居延海、天通湖、月亮湖、天鹅湖景区和邻近黄河的区域等候鸟栖息地区。

二是强化候鸟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把巡护工作与禽流感等疫源疫病防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落实保护管理、监测防控责任,切实做到巡护到位、监测到岗、责任到人,从9月20日开始,每10天观测一次,设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一旦发现鸟类等野生动物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截止目前,未发生由野生动物引发的侵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疫情。

三是严肃查处乱捕滥猎候鸟等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

按照国家林业局、自治区林业厅要求,进一步摸清候鸟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户、餐馆酒店、集贸市场和其他野生动物及产品经营较集中的场所情况,确定重点区域和重点打击对象。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主力军作用,对在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徒通道,发现违法捕猎和运输野生动物及出售禁止使用捕猎工具的,进行严厉查处。发挥民间团体、环保志愿者的辅助作用,发动鸟类爱好者、志愿者参与野外监测巡护,提供信息及线索,协助保护执法等工作,形成保护管理机构与社会各界和公众协同作战,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是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广泛宣传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宣传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切实增强全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形成野生动物保护新常态。组织旗区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教育活动7次,组织旗区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教育活动5次,充分利用电台、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各种宣传媒体,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主体纪念日,大力宣传和普及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的科普知识,大力弘扬绿色健康的生态消费观,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吃食鸟类等野生动物的不良饮食习惯,积极参与到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为举报人保密,敦促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通过强大的行动宣传声势,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的意识。

五是积极开展病危和受伤野生动物的救护工作。为使病危或受伤野生动物得到及时的救护,不论接到群众来电,还是发现病危、受伤、迷途以及群众救送的野生动物,均不分节假日和工作日、不分昼夜,全力及时组织救助。对健康的野生动物,选择合适的环境进行放生;对受伤或生病的野生动物,及时进行救护;对幼小的野生动物,采取喂养的方式直至长大放归大自然。据不完全统计,全盟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局、民间救护机构等2017年共累计救助野生动物25种、1837头(只),其中:金雕、黑鹳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4种,7只;岩羊、鹅喉羚、猎隼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1种,29只;鸬鹚、丘鹬、艾鼬等三有动物9种1799只,其他动物2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