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洁局长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 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迎接全国和自治区人大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

20.04.2016  12:43

 

          4月20日上午,自治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洁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传达贯彻自治区党委书记办公会议、自治区人大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林,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吕新生,副巡视员李东升及办公室、消保处、广告处、企业处、外资处、商标处、公平交易处、消协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自治区工商局在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划转到食药部门的情况下,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及食药安委的部署,积极配合食药等部门开展工作,取得了在2015年度国务院对我区食品安全考核评价中工商部门没被扣分的成绩。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按照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近期的系列部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迎接全国和自治区人大《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认真梳理工作职责,备齐检查材料,做好汇报准备。

会议要求,下一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立足法定职责,强化食品类虚假违法广告监管。加强广告监测,及时发现虚假违法广告线索。深入开展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抓好食品和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整治。严厉查处对食品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或者发布未取得批准文件、广告内容与批准文件不一致的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媒体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责任,维护食品广告市场秩序。二是立足配合职责,主动为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在办理食品类市场主体登记的同时,认真落实“双告知”制度。依法公示食品类市场主体信息,抓好公示信息抽查,加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引导食品类市场主体认定高知名度商标,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配合食药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为维护好食品市场秩序营造氛围。三是立足指导职责,加强对消协社会监督工作的指导。结合“月月3·15”等活动,指导消协开展食品消费教育、比较试验、消费体察、消费警示、纠纷调处、消费评议和约谈等工作,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督促食品类市场主体主动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和自觉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

会议议定,起草下发关于配合有关部门抓好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并抄送各盟市政府分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