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释放 居住证的含金量

12.01.2016  09:11

  原标题:充分释放居住证的含金量

  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务院日前公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展现出一幅以常住人口全覆盖、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改革“路线图”。一纸居住证,承载着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民意期待,含金量十足。随着《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公布,城市中的流动人口将有望与户籍人口平等享受各类公共服务。十足的含金量要有配套的政策措施,使其充分得到释放。

  长期以来,城市外来人口时常面临“异乡人”的尴尬,摆脱“编外市民”身份、享受“同城同权”,成为他们的强烈诉求。195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次明确将城乡居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奠定了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的基本格局。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不同地域之间的人口流动受到诸多限制,而且当时人们对于离开家乡去别处发展也并无太多需求。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后,人口流动与日俱增。对此,《公安部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于1985年出台,对流动人口实行以“暂住证”为主的管理办法。暂住证制度实施后,无疑对流动人口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其忽视流动人口的权益,强调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其在推行过程中出现众多弊病。《居住证暂行条例》的出台,正是对民意的积极回应。

  从“暂”到“居”的一字之差,体现出对权利的尊重。一张小小的居住证,涉及医保、生育服务、子女教育、住房公积金等种种现实利益,含金量十足,但落实起来却不易。事实上,先于国家层面的制度安排,一些城市早就开始探索实行居住证制度。从实践来看,少数城市的居住证还存在一些隐性准入“门槛”,让不少人感到“可望而不可即”;有的城市居住证持有人还面临权益“门槛”,能享受到的公共服务有限;还有的城市通过积分等方式落户的通道不畅,与公众期待差距明显。《居住证暂行条例》为居住证在全国推广明确了方向,能否尽快全面实施,关键还要看地方的执行力。特别是面对利益藩篱,有无勇气和智慧破除“中梗阻”,不断做大公共服务的蛋糕,推动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口共享城市发展成果。

  改革非朝夕之功。拿到居住证,从“编外市民”成为“准市民”,过程尚且不易,从“准市民”到“市民”的路途,也会有一段距离。打破户籍制度的坚冰,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是居住证制度稳步推进的方向。实现改革目标,既需要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又需要打通政策“最后一公里”。让百姓少一些“漂泊异乡客”的喟叹,多一些“此心安处是吾乡”的“获得感”,居住证的“含金量”方能真正释放出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每一个充满活力的城市,无不秉承着对外来者开放包容的气度胸襟。但愿通过居住证改革打破户籍制度的坚冰,让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的人们,都能居者有其屋、病者有其医、老者有其养、弱者有其助。(梁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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