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市妇联多举措为广大妇女维权保驾护航

08.11.2016  19:40

      在呼伦贝尔市妇联和牙克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牙克石市妇联根据全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现状和广大妇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实际确定工作重心,实施“依法维权”工程,构筑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形成一条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切实有效的工作途径。      

      一、健全四级维权网络,扩宽社会化妇女维权工作领域

     针对妇女维权工作复杂化、多样化、多处于被动维权和事后维权的情况,市妇联逐步建立起市、镇办、社区、居民小组四级维权机构,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延伸社会化维权工作手臂,在全区率先开通了“148”妇女维权热线;在市公安局设了家庭暴力技术鉴定中心、110妇女维权报警中心,下设镇、办18个“110妇女维权报警站”(全部挂牌);市法院建立妇联干部人民陪审员制度、成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在市检察院开设了“青少年维权岗”;在社区活跃着19巾帼志愿者法律援助服务队,巾帼维权志愿者348人。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加大了维权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了各职能部门的责任意识和协调配合能力,自上而下建立和完善了四级妇女维权网络。

   二、高度重视源头维权工作

  我市高度重视土地草场确权登记中妇女权益维护工作,2015年市妇联与农牧业局两部门联合转发了呼伦贝尔市妇联和呼伦贝尔市农牧业局《转发〈农业部、全国妇联关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维护妇女土地权益的会谈纪要〉的通知》,要求镇办妇联和镇办畜牧工作站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会谈纪要》精神,确保农村妇女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得到有效维护。同时利用十个全覆盖入户宣传之机,向广大农村妇女宣传相关法律,提高了广大妇女对政策法律的知晓率,增强自我维权意识。2016年4月,市委办、政府办两办发文,确定成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土地草场确权工作中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坚持面向广大群众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进一步树立男女平等观念,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每年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三八”维权周、“6.1”、“6.26”、12.4法制宣传日、综治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举办培训班、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条幅、电台电视台报刊专题、送法进社区等形式,大力开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了全社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了妇女依法维权的能力,营造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2016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妇女组织广泛深入的开展各类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共有41个城乡妇女之家开展31场次普法讲座,面对面现场咨询45场次,参与妇女群众达2200多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30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

   四、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工作

  针对家庭这一工作领域,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并且不断创新形式、拓展领域,找准与时代精神的契合点,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最美家庭”、“美丽庭院”活动结合起来,与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相结合,与特殊妇女群体帮教工作、禁毒、防艾、反拐宣传教育等专项工作相结合,努力使创建活动贴近家庭、贴近群众,充分发挥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在服务妇女、维护权益、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平安家庭创建的影响力、吸引力,促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深入持续的开展。现平安家庭创建示范户11400多户,占现居住总户数的10%。

   五、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信访工作

  从妇女维权工作看,凡是到妇联上访的,大多去过许多部门,她们要去解决的问题基本都是事后维权,而妇联作为群团组织,并不具备强制性执法职能,解决问题难度相对较大。对此,市妇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减少不和谐因素。同时加强对重点家庭成员的帮教救助工作,及时调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突发性事件和家庭间易激化的矛盾纠纷,努力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预防化解矛盾。看到有经济困难的,妇联干部经常是自己掏腰包为他们买食物、送衣物,为来访妇女解决难题。

   六、积极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

  多年来,全市各级妇联组织依托覆盖全市的市、镇办、村、居民小组四级维权工作网络全面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2015年初,应上级要求,牙克石市妇联牵头,推动形成覆盖全市的市、镇、村(社区)三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平台。现建立旗县级标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1个,18个镇、办及所属村、居均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每个调解室均有兼职调解队伍,现有2个调解室被评为呼伦贝尔市婚姻家庭品牌调解室。2016年以来,为提高婚姻家庭纠纷调解队伍专业化水平,市妇联联合市司法局,聘请公、检、法、社区、民政干部、专业律师等7名工作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充实到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队伍。同时通过对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进行《人民调解法》培训、人民调解业务档案规范制作培训等方式,促进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