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停车位被霸占?民警:加大处罚力度

10.09.2015  12:49

近日,市交管部门重新规划了全市路边的停车位,不仅数量增加了,规划也合理了,并且都是免费的。但停车位刚刚施划没几天,就有不少市民反映,一些商铺在门前设置各种障碍物阻止停车,以达到霸占临时停车位的目的。来听听呼市交警怎么说......

9月8日上午,记者驾车来到公安厅对面的恬园巷内,一进巷子就看到两家卖瓷砖的商铺将门前的车位全部占用,车位上立着七八块“禁止停车”的警示牌。正当记者下车准备把“禁止停车”的警示牌移开时,路边一家店铺内走出一个自称是保安的男子说:“这个车位只供在该店消费的顾客停车使用。”

记者又驾车向前行驶了几米,发现这里的商家各自都想方设法将自家门前的停车位占用,不是放置了警示锥筒,就是用板凳、旧椅子或天然气瓶占位。这条街道大约有三分之一的车位被商家使用各种“歪招”占用。

而面对被“霸占”的停车位,车主因怕车辆遭损坏,几乎没有人会下车将东西移开,将车停进停车位。这就形成了一道特殊的风景,停车位一边车满为患,另一边却闲置不用。

昨日下午,记者跟随新城区交管大队第四中队民警再次来到恬园巷。面对民警的警告,多数商家都能将门前摆放的“禁止停车”的警示牌拿走,但也有部分商家巧舌狡辩。经过民警的说服教育,这些商家虽然也将门前的“禁止停车”警示牌拿了回去,可当记者和民警顺原路再次返回时,看到有不少商家又将警示牌放在了停车位上。

记者采访中发现,这种现象非常普遍,尤其是商铺较集中的小街巷,占用停车位现象特别严重。新城区交管大队宣传股王永明告诉记者:“那些在临时停车位上设置‘请勿泊车’牌的都属个人行为,在没有停车位的道路上,私自设立停车位也是不合法的,将公共临时停车位变成自家私有更是不允许的。今后我们会不定时对这些特殊路段进行巡逻检查,发现有‘霸占’停车位的商家,先对其说服教育,对不服管教的商家,我们会采取没收占道物品,严重者会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

市交管支队宣传科狄永红告诉记者:“临时停车位的设立是由交管支队等多个部门经过考察、调研之后在车流量较大和停车需求大的地方设立的,临时停车位是公共资源,也是免费的,不容任何单位、个人独占。等停车位施划完毕,我们每天都会派人到各个临时停车位查看,一旦发现‘霸占’车位或者私自收费的情况,将坚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