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深度报道⑥】着力保障改善民生 绘就美好和谐画卷

19.11.2016  05:07

     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党和政府的神圣职责和终极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们党和政府做一切工作出发点、落脚点都是让人民过上好日子。”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本质要求,也是发展经济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无论我们走得多快、走得多远,都要始终牢记:民生所指,民心所向,国运所系。

    民生,说起来很大,做起来却需要从小处入手。民生,就是老百姓生产生活的日常基本需求,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依……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十二五”以来,我区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民生资金投入逐年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升,社会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民生大网越织越细、越织越密,不仅让群众同享改革红利、共享发展成果,也让我区发展前行的步伐更加有力。

  【决策之旅】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我区坚持共享发展、增进人民福祉。自治区党委在历次全委会上提出相关要求,让我们来细数那些值得记忆的关键词句——

  ●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各族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要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

  ●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深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产业扶贫,扩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覆盖面。

  ●提高教育质量,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高校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促进就业创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增强就业服务能力,促进充分就业。

  ●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增加农牧民经营性、工资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缩小收入差距。

  ●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药品供应和质量安全保障机制,促进蒙中医药发展,实施食品安全战略。

  ●做好人口和老龄化工作。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要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深入推进创业就业、扶贫开发和百姓安居等重点民生工程,稳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各族人民。

  ●要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民生工作,继续实施好各项重点民生工程和“四个一”民生实事,认真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成就博览一】 脱贫攻坚加快群众致富步伐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我区脱贫攻坚取得重大进展。

  几年来,我区贫困地区水、电、路、讯、房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文化、教育、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医保、低保、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几年来,通过实行领导干部联系扶贫点制度、推进“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工作、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动员社会力量扶贫等,我区扶贫开发重点项目重点工作顺利推进,扶贫开发成效显著。

  自治区党委、政府连续4年把扶贫攻坚作为全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调整了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新成立脱贫攻坚推进组专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自治区行业部门积极承担扶贫责任,正在制定出台“1+N”精准扶贫配套政策。

  自治区还构建“政府投、行业扶、银行贷、群众筹、社会帮”的多元投入机制。近3年各级财政共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16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从2012年底的10亿元增加到18.75亿元,增长87.5%,本级财政扶贫投入连续3年居全国前3位。尤其是利用财政扶贫资金作为风险补偿,与金融机构合作实施金融扶贫工程,累计撬动扶贫贷款达到187亿元,充分发挥了财政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金融扶贫工程成为我区增加扶贫投入的主渠道。

  每个贫困嘎查村平均投入800万元以上,贫困村贫困户落后面貌得到根本改善,特别是在住房、安全饮水等与贫困户密切相关的项目上,贫困群众受益最大,得到的实惠最多,真正从根本上解决了制约他们发展的突出问题,补齐了稳定脱贫的短板。

  自治区注重用市场机制扶贫,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把简政放权作为创新扶贫机制的突破口来抓,从2014年把扶贫项目审批权全部下放到旗县,按因素法将扶贫资金切块分配到贫困旗县,建立起了权力、责任、资金、任务“四到旗县”和规划、项目、干部“三到村三到户”工作机制。“三到”项目决定由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旗县政府审批,金融扶贫贷款谁贷款谁决定,真正还权于市场、还权于群众、还权于基层,扶贫资金无偿变有偿、扶贫方式变“输血”为“造血”,扶贫动力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

  付出就有回报——我区现有57个贫困旗县,其中国贫旗县31个,区贫旗县26个,有8个集中连片特困片区县。到2015年底,全区贫困人口由2012年底的197.8万减少到了80.3万人,累计减贫118万人,年均减贫近40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4.65%下降到5.85%。31个贫困旗县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201元,年均递增13.8%,高于全区农牧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3.2个百分点。

   【成就博览二】 基础设施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我区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改善贫困群众的根本途径,不断创新工作思维,狠抓工作落实,着力解决路、水、电、产业、居民、增收等问题,突出条件改善,基础设施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铁路方面,截至2015年底,全区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35万公里,路网密度达到114公里/万平方公里,已覆盖12个盟市、97%的旗县,与周边8个省区均有铁路连通,对俄蒙13个陆路口岸已有5个通铁路,初步形成连接三北、通疆达海的客货运通道网络,铁路货运能力基本满足运输需求。下一步,要加快建设呼张客专、呼准鄂快速、通辽和赤峰至京沈高铁连接线,开工建设包头-银川、锡林浩特-张家口、巴彦浩特-银川等快速铁路和集通铁路电化改造工程,实现自治区东西部快速贯通、主要城市连接快速铁路、主要盟市就近联入国家高速铁路网。继续提高普通铁路路网质量和技术水平,构建“通疆达海、联通腹地”的大能力货运通道与覆盖全区客货运路网相结合的铁路运输体系,重点建设蒙西-华中、西巴彦花-长春等新建项目,以及白音华-锦州港复线、多伦-丰宁扩能、北京-通辽电气化等改造项目。

  公路方面,国家高速公路网二广高速公路联络线苏尼特右旗至化德(蒙冀界)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于6月份获国家发改委批复;绥满高速公路海拉尔至满洲里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并完成咨询评估。在自治区审批权限范围内,批复了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国道207线(原省道307线)锡林浩特至巴拉嘎尔高勒段、省道311线建丰农场至建设段等6个国省干线公路项目。

  民航方面,配合呼和浩特政府完成了新机场立项前置文件办理,国家发改委、军委联参已将初审意见上报国务院、中央军委,会同呼和浩特市政府于6月27日至29日对项目可研报告开展了预评审工作。完成了石拐区通用机场项目申请报告初审并获得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准,批复了阿拉善左旗通勤机场飞行区改扩建工程可研报告、陈巴尔虎旗通用机场初步设计,委托开展了达茂旗通用机场可研报告预评审工作。

  与此同时,自治区还加大力度争取国家建设资金,申报2016年第一、二批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高速公路及收费一级公路、停车场项目共39个,申请专项建设基金78.2亿元,经过积极争取,国家给我区下达专项基金18.58亿元,支持我区8个高速公路及收费一级公路、1个停车场项目。争取农村扶贫公路中央预算内投资2500万元,用于支持我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8个旗县的建制嘎查(村)通硬化路建设。配合内蒙古邮政公司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2757万元,用于邮政普遍服务、邮政机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成就博览三】 安居工程温暖民心

  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中央和自治区重点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满足城乡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对于惠民生促和谐、稳预期控房价、扩内需转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投入与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全区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有了较大改善。

  政策方面,我区保障性住房政策不仅仅保障低收入家庭,还逐步把各类专业人才、新就业人员和有稳定职业并在缴纳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此外,新的政策还将过去没有纳入保障房保障范围的环卫等一线艰苦岗位人员、见义勇为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生态移民过程中进城就业的农牧民、孤老病残人员等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保障。对因撤乡并镇造成部分农牧民需要陪子女进城就读中小学的,旗县(市、区)可筹集部分公共租赁住房解决其过渡性住房要求。

  “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百姓安居工程”的实施意见》,确定从2013年到2017年,全区计划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17万套,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包括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59.9万户。并要求各地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用地供应,落实税费政策,加快各类保障性住房并轨管理,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回收机制,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应,完善保障性住房准入及退出机制。

  自治区多方筹措资金,积极推进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程,帮助困难农牧民改善住房条件。到2015年底,全区已累计完成改造75.3万户,受益的农牧民达到263万人。

  “十二五”期间,自治区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45.2万套,完成投资2411.6亿元,超额完成国家任务,受益人口占到全区城镇人口的四分之一,实现城镇人均住房不足15平方米困难家庭的应保尽保。包头北梁、阿尔山重点棚户区改造圆满完成,赤峰铁南棚户区改造进展顺利。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完成75.3万户,完成投资450多亿元,受益农牧民达263万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完成投资约3692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1倍多,全区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道路面积等5项指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 专家点评】

   政府兜底体现重大民生进步

   于光军

  农牧区丧失劳动能力人群如何获得有质量的生活?这是曾经困扰我们很多家庭的问题。尤其是在农牧区大量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农牧业生产不断推进规模化和产业化、农牧区快速进入老龄社会的过程中,那些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们,特别是其中的不少老人,如何安置他们,解决他们生活的困窘,是一个很大的难题。

  这个问题,我区通过三个渠道进行了有效解决。一是民政部门采取公共投资管理,吸纳社会力量建设运营,结合社区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共同提供服务的“民政兜底”,在县城或中心城镇建设保障性低收费的养老机构;二是结合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由公共财政投资,集中建设老年人“幸福院”,让“空巢”中老年人家庭享受到了社区基础设施和医疗卫生等方面服务,既拥有了家庭之乐,也满足了聚居需求;三是完全福利化养老,将鳏寡老人由公共财政供养起来。从实际运行的效果观察,这三种方式基本实现了对农牧区丧失劳动能力人群的全覆盖,一些有条件的地方,将养老院与卫生所、村民服务中心、文化室等集中建设,不仅实现了老有所养,在老有所乐上也提供了有效保障。

  民生尽管在政府工作中有非常具体的工作范围。但从百姓的角度来讲讲,它既是一个涵盖非常广的事情,也是一个非常单一的事情。说它广,是因为它涉及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说它单一,是因为它是由政府或社会解决的事情。

  在十八大,习近平代表新一届党中央承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此后,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总目标下,我国开展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工作,社会面貌日新月异。特别是在民生领域,社保、就业、医保等方面制度的完善在不断向着有利于百姓提高生活质量的方向发展。保证大多数人发展和利益,这是政府作用于社会的功能,对于大多数而言,这些进步的效应也许更多地体现在未来。而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农牧区人口和他们的家庭,能不能为他们提供解决当下困窘的渠道,才能真正体现政府在履行社会义务中是不是在进步,这一点对民生来说尤为重要。在内蒙古这样人口稀少、“欠发达”区情下,针对需要社会关照的人群,建立起有效的“兜底”对策,在民生发展上,无疑是我们自治区政府工作最为重大的进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于光军)

[责任编辑 巴菊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