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向锡盟反馈巡视情况

18.08.2015  19:00

  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向我盟反馈巡视情况。8月15日,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亚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五人小组”听取巡视工作汇报和王君书记的讲话精神,第一巡视组组长特木尔代表巡视组向我盟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盟委书记张院忠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2015年4月9日至5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锡林郭勒盟进行了巡视。巡视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指示精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坚持“四个着力”,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锡林郭勒盟的汇报,并向自治区党委“五人小组”报告了有关情况。

  特木尔指出,锡林郭勒盟委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加强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但在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关注不够,盟直机关和旗县市一把手“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以纪委监督责任代替党委主体责任的现象比较普遍,纪委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流于形式;没有从源头上消除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权利寻租空间;工程项目超概算、超规模建设较为普遍;项目资金监管不严,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等问题突出;农村牧区土地、草场纠纷较多,群众利益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政治纪律松弛,规矩意识不强,自由散漫、搞“小圈子”等不良风气;公车私用、违规发放奖金、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和“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依然存在;“吃空饷”问题清理不彻底,存在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的情况。同时,巡视组还收到涉及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已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特木尔代表巡视组提出四点建议。一是锡林郭勒盟委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盟纪委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加强追责问责和监督检查。二是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针对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等领域廉政风险突出情况,认真查找漏洞,细化措施,加强监管,加大责任追究倒查的力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预算管理,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策和审批行为。四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干部监督,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着力解决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和清理“吃空饷”问题。

  特木尔强调,锡林郭勒盟委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要求,高度重视反馈意见,对巡视指出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盟委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张院忠在表态发言中指出,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我盟工作以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全面加强督促检查,形成了高质量的巡视成果。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王君书记在自治区党委“五人小组”听取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切实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全盟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张院忠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深入学习王君书记在自治区党委“五人小组”听取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认真研究巡视组反馈意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和盟委的要求上来,切实把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推动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要认真做好巡视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对照巡视组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尽快研究制定整改总体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认真整改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要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的八项要求和自治区党委“1+3”制度体系,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抓好建章立制和深化改革工作,进一步开创全盟改革发展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回报自治区党委的关心与信任。

  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有关成员出席会议。盟委、人大工委、行署、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检察分院检察长参加会议。盟纪委监察局和盟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巡视联络机构负责同志以及各旗县市区党委书记列席会议。(记者王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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