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内蒙古党委第五轮巡视旗县(市、区)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20.02.2020  19:40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4日至6月15日,自治区党委派出15个巡视组,对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等41个旗县(市、区)开展了巡视。2019年7月底,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被巡视地区反馈意见后,各旗县党委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深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安排布置整改任务,推动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41个被巡视旗县(市、区)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针对住房开发项目遗留问题,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与项目开发商进行了积极对接,制定了14个住宅小区项目解决方案,5个小区已初步具备办理产权条件;对群众身边腐败多发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针对扶贫领域腐败、涉黑涉恶和“四风”方面等问题线索立案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1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件。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针对县委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坚决的问题,积极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全面淘汰地条钢、粘土砖等落后产能,不断培育壮大绿色食品、云计算大数据等优势特色产业;对部分单位部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违规发放津补贴、工作敷衍应付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给予党纪处分5人,追缴资金58.5万元。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针对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措施不力的问题,大力发展林下蘑菇、红色旅游、奶山羊养殖等扶贫产业,完成18个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组建;对重视基层选人用人导向不鲜明的问题,调整干部67名,补齐空缺岗位39个,提拔重用30名基层一线干部,其中驻村干部23人。

  包头市九原区针对砂坑治理滞后、“三无”企业“散乱污”等方面问题,完善砂石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加大环境生态恢复治理力度,对“三无”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清理“散乱污”企业62家;对教育和医疗等民生工程投入不够的问题,规划建设的包头医学院国际医院一期土建工程已封顶,2021年10月正式运营后可增加床位1000张,规划建设的7所幼儿园和中小学有2所幼儿园、1所中学已竣工,其余4所在2022年前完工。

  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把巡视整改与主题教育相结合,将群众反映强烈的“吃水难、水难吃”问题作为“初心工程”,刚刚建成的净水厂解决了困扰地区居民近60年的老难题;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迟缓的问题,确定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现代能源经济、节能环保、大数据、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农牧业等七条产业链,大力推进“智慧矿山”系统改造建设工程。截至目前,招商引资项目完成签约资金13.6亿元。

  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针对统筹指导发展产业扶贫乏力的问题,为47个贫困户嘎查村配备产业指导员,建立劳务输出和土地流转交易平台,为企业和贫困户搭建了沟通桥梁;对学习培训期间绕道旅游、公务接待提供烟酒、个别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反“四风”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追缴费用5739元,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人,诫勉谈话1人,责令4人作出书面检查。

  扎兰屯市在房产证历史遗留问题整改中,涉及的44个小区有30个实现不动产首次登记,其余14个正在开展规划审核、土地验收等工作,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公务接待不规范、违规报销差旅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等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3人,责令4人作出书面检查,追缴资金13.3万元。

  根河市针对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加大对排污单位和污染行业检查力度,加快医疗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进度,淘汰燃煤小锅炉12台,清理河道垃圾1.8万余吨,整治采砂点7处;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借公出之机绕道旅游并违规报销费用的问题,市纪委监委延伸核查了涉事部门近三年财务账目,发现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6起,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费用1.8万元。

  额尔古纳市针对口岸经济优势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的问题,市政府先后三次组团出访俄罗斯相关市区就口岸建设等事宜进行沟通协商,推进黑山头中俄互市贸易区专用通道和海关监管检验中心项目建设,丰富互贸区商品种类数量;对私采滥挖野生植物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查扣药材8100多公斤,立案30余起,处罚100余人。

  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针对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基础不牢的问题,建立日常指导和定期调度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产业扶贫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动扶贫产业项目落地,加大贫困嘎查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投入;对乱发津补贴、违规报销、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追缴资金11.41万元,追责问责12人,建立完善制度7项。

  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拆除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45台,持续推动呼伦湖沿线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作,及时开展黄羊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全面清理整治建筑生活垃圾;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子女“吃空饷”问题,对涉及的领导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责任领导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针对落实国家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不到位的问题,成立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制定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退出方案,注销6家工矿企业,并以同等面积置换方式调出自然保护区;对领导干部在企业违规兼职取得薪酬的问题,全面开展清理自查工作,追缴薪酬38.4万元,追责问责20人,并建立组织部门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协作配合机制。

  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针对探索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加快现有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打造恩成、中科生物科技等新兴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对“吃空饷”、学历造假、违规出国(境)等问题,追缴违规领取工资82.37万元,追责问责40人,健全完善制度7项。

  呼伦贝尔市阿荣旗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旗、镇苏木、嘎查村三级书记抓脱贫任务清单,实行挂图作战,对脱贫人口开展“回头看”,及时拨付各类扶贫专项资金663.69万元;对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5次,对违反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的6个单位、9名工作人员点名通报曝光。

  通辽市科尔沁区针对“三会一课”记录造假、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以派员参加活动、常态化督查、定期调研指导和年终考核验收等形式,推动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有效落实;对“三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完善监督平台,制定监督管理办法。处置“三务”公开问题线索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

  通辽市开鲁县针对政府债务化解矛盾突出的问题,从严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大国有资产处置和土地出让力度,依法清理圈地占地“僵尸企业”,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对个别干部违规举办升学宴、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等违纪违法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组织处理9人,通报4个单位部门。

  赤峰市松山区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短板的问题,建成7处区域性粪污处理中心,关停34家采砂厂,完成夏家店园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启动三座店水库周边及上游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对冒领已故人员养老保险金的问题,逐一进行排查清理,对10名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进行严肃追责问责,追回违规发放养老金5.2万元。

  赤峰市喀喇沁旗针对扫黑除恶“破网打伞”力度不够的问题,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截至目前,共处置相关问题线索108件,筛查认定“保护伞”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针对个别村干部优亲厚友的问题,追缴违规领取低保金1.08万元,追责问责4人,在全旗开展了低保金专项检查行动,清退8名不符合条件人员。

  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短板的问题,改造危房1773户,完成518个自然村水质达标工程,开展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落实教育扶贫资金2103.71万元,惠及贫困家庭学生1.5万人次;对所有涉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查办,2019年以来,处置扶贫及民生领域腐败问题线索249件,立案24件,给予党纪处分38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收缴违纪资金42.5万元。

  赤峰市林西县针对基层“三务”公开不到位的问题,推行“三务”公开月调度制度,对各单位公开事项进行备案,以手机客户端为载体加大群众参与度,同时加强对“三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谨的问题,县委班子相关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反思,责令组织部门有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规范干部任免程序。

  赤峰市宁城县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摸排“村霸”“市霸”和宗族恶势力线索,打掉涉恶团伙10个,查封冻结涉恶资产5805.2万元;对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474家,责令停产停业30家,关闭取缔2家,经济处罚25.2万元。

  赤峰市敖汉旗针对优势产业做优不够的问题,强化品牌建设,持续做大做强小米、肉驴、沙棘、文冠果等特色优势产业,2019年新签约农牧业产业项目18个,到位资金13.13亿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活力;对部分单位存在的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通报批评7人,责令3个党组作出书面检查,追缴资金11.3万元。

  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针对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的问题,关停自然保护区内67家工矿企业,注销采矿权69个,投资1.15亿元恢复治理地质环境9.64平方公里;对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够主动积极的问题,制定“简政便民”实施计划,精简行政审批环节357项,退还企业相关费用755.87万元,营造公平、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

  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针对草原生态保护监管不力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严肃处理矿业公司违法用水行为,制定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发放草原生态补奖资金1.22亿元;对违规公务接待、违规购买并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3人,追缴资金5.6万元。

  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针对矛盾纠纷在基层未得到有效化解的问题,建立综治站点118个,排查解决各类矛盾纠纷180余件,有效促进和维护了牧区和谐稳定;对超标准公务接待、公车私用、上班期间饮酒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追缴钱款5.8万元,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1人,并在全旗进行通报。

  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针对稳定脱贫紧迫感不强的问题,修订完善扶贫畜群管理办法,制定新型职业牧民培训方案,选优配强49个嘎查扶贫产业指导员开展指导工作,举办2期培训班培训牧民192人;对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缺位的问题,诫勉3人,提醒谈话7人,对12名科级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全旗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积极发挥牧区乌兰牧骑“清风宣传队”作用。

  锡林郭勒盟镶黄旗针对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缺少创新意识的问题,坚持质量兴牧、绿色兴牧、品牌强牧,创建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2个,投资2400万元建设民族奶食品产业园区;针对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的问题,约谈1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3名苏木镇纪委书记,通过以案代训形式不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

  锡林郭勒盟多伦县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加强水源地保护,严格管控地下水超采和农牧业面源污染,推进畜禽粪污、地膜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社区党建工作开展不规范的问题,以“暖心党建”为载体,加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通过“四联”模式创新融合党建服务,推动社区党建精细化水平整体提升。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聚焦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围绕土地管理、支付工程款、选人用人等领域建立完善50余项制度办法,切实增强科学决策能力水平,确保各项工作在制度的笼子里有序开展;针对推进民生工程不力的问题,完成棚户区改造1.2万户,高标准改造30个老旧小区,妥善解决了3807户回迁安置问题。

  丰镇市针对扫黑除恶政治责任压得不够实的问题,设立专用举报信箱,成立“猎鹰突击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批准逮捕5人,移送起诉27人,追究刑事责任18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不完善、房产证办理难等问题,为5个涉及1230户的老旧小区申报改造项目,对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目前正在按照乌兰察布市印发的实施意见分类分批推进解决。

  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针对落实惠民政策存在短板的问题,新建改建10条道路及配套地下管网,完成棚户区改造848户,对老旧小区进行公共设施及节能改造,同步推动物业管理全覆盖;对违规支出行政经费、违规报销接待费、差旅费等问题,给予8名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追缴费用9180元,并进一步完善财务报销制度。

  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针对农村医疗服务体系不健全、饮水困难等问题,开展卫生院、村卫生室“清零达标”建设工程,新打机电井180眼,为5230户居民安装了净水设备;对农村微腐败多发的问题,2019年以来共问责25人,健全了“三务”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惠民惠牧补贴等制度,将基层的“”权力规范在制度的“笼子”里,不断构建不能腐的良好机制。

  乌兰察布市凉城县针对湿地保护工程项目推进迟缓的问题,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大督查力度,拆除岱海湿地保护区内违建鱼塘和种养殖场140家,按时完成退耕还湿、岱海滩涂湿地保护等2019年建设项目;对违规发放交通补助、长期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给予3人党纪政务处分,对所有公车喷涂“公务用车”标识。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的问题,约谈4名镇党委书记和8名村支部书记,对嘎查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抓严抓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履行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职责,常态化抓好阵地的管理、排查和监控,确保阵地管控无漏洞。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针对企业历年欠税较多的问题,追缴18家企业欠款1.7亿余元,约谈企业13户,对恶意拖欠税款的企业列入失信“黑名单”;对个别单位私设“小金库”、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5次,下达督办函4份,给予11人党纪政务处分,全旗通报曝光2次。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针对部分嘎查村“三务”假公开、不公开的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通报批评1人,全面开展了自查自纠、业务培训、督查指导工作;对违规接受宴请和公务接待的问题,追责问责15人,全面梳理排查后,对新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立案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通报批评4人。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针对基层惩处“蝇贪”力度不够的问题,认真落实廉政教育“10个1”工作机制,建立了民生监督平台,2019年立案查处嘎查村干部14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8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对变相公款吃喝、无公函公务接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批评7个部门,追责问责23人,建立完善制度3项。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针对扶贫产业发展后续乏力的问题,投资6000多万元,建成各类扶贫产业园42个,健全企业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带动1800户贫困户年均每人增收500元左右;对个别部门不作为慢作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对88个窗口单位和基层站所进行明察暗访,点名通报17个单位、27人,给予党纪处分12人,组织处理12人。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针对生态环境整治不到位的问题,追责问责13人,累计投入2.34亿元治理地质环境11.55平方公里,实施棚户区改造2877户,通过铺设供暖管网有效降低散煤燃烧造成的大气污染;对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移送问题线索不及时的问题,问责相关责任领导2人,对公检法部门移送的11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处理,给予政务记过处分2人、警告处分3人,提醒谈话5人,开除公职2人。

  巴彦淖尔市磴口县针对关注民生领域不够的问题,加大民生领域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稳步提高教师待遇,下大力气解决教师流失问题,全力做好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社会保障等民生工作;对个别单位长期借用下属企业或服务管理对象车辆的特权思想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政务撤职1人,收缴违规报销费用11.2万元。

  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针对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有差距的问题,重新修订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拨付草原奖补资金9800万元、生态修复项目资金1500万元,禁牧轮牧休养面积达到总面积79%;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巡视整改以来,共立案查处民生和扶贫领域腐败问题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2人。

  强化整改落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是十九届中央巡视释放的一个鲜明信号,落实中央精神需要持续发力,做好巡视整改永远没有尽期。被巡视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不断巩固和拓展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自治区党委巡视办)

  原标题: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五轮巡视旗县(市、区)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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