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一春:要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中对标前行追求卓越

17.12.2016  08:04

   曾一春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时强调

  要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

  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中对标前行追求卓越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肖振英) 12月16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曾一春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委组织部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与支部成员共同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

  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曾一春指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这是我们党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高举伟大旗帜,开启了未来五年内蒙古的宏伟蓝图。组织部门要把学习贯彻这两个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领会好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履行组织工作职能职责中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联系支部实际,曾一春强调,广大组工干部要以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为平台和动力,深入贯彻李纪恒书记对党办干部提出的“三个绝对”和“五个走在前、作表率”的殷切希望,着力在“快、准、严、细、实”上下功夫,在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中对标前行、追求卓越。要努力做忠诚、干净、担当、建功、奉献的表率,以一流素质一流作风一流业绩塑造组工干部新形象好形象。

[责任编辑 巴菊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