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

15.11.2022  20:41

  近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第110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考察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受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孙绍骋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林少春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张院忠、段志强、和彦苓、施文学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要从中学出政治定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从中学出责任担当,聚焦党的二十大确定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围绕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要从中学出过硬作风,牢记“三个务必”,继承和发扬延安精神,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以优良作风保证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人大全面落实落地。(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陈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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