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免渡河林业局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

10.02.2015  10:18
 

林业厅政府网2月10日  近日,免渡河林业局为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委和市局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的部署要求,制定出台了《免渡河林业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要求全局全面落实好“两个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实施细则》明确了党委(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内容。 一是 党委(党组织)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每年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全局各级党组织要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重要情况做到随时研究;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 二是 党委(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班子带队伍做表率,监督领导班子成员廉政勤政、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情况等,不定期听取各单位、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是 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要根据工作分工,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四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制度。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必须按规定请示报告,党组织每年向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实施细则》强调,纪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监督责任。要发挥纪委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强化党内监督,完善制度建设。为保障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一要 加强巡查督察。 二要 加强检查考核。 三要 强化责任追究。

局党委(基层党组织)是党风建设的领导主体,也是工作落实主体,要把落实主体责任列入各级党组织重要工作日程,纳入行政经济工作和党建工作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工作任务落实。要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创新工作方法,分级分类建立工作台帐,逐项落实,加强管理。强化上级对下级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指导,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研究、督促、检查、考核“两个责任”的具体落实。

全局各组织和党委具体工作部门是落实“两个责任”的主体和工作部门,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健全和完善相关责任体系、任务体系和落实考核检查体系,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