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成副厅长参加2016年全区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协调会

25.03.2016  11:17

            3月24日,自治区司法厅召开全区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协调会。《法制日报》、《内蒙古日报》、《内蒙古日报》(蒙文版)、《内蒙古法制报》、《北方新报》、《交通安全周刊》、《民主与法制》、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内蒙古广播电台、新华网等新闻媒体代表和法宣处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张德成副厅长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2015年,我区在《法制日报》刊登司法行政工作30篇,《内蒙古日报》刊登52篇,《内蒙古日报》(蒙文版)刊登149篇,《内蒙古法制报》刊登175篇,《北方新报》刊登152篇,《交通安全周刊》刊登35篇,《实践》杂志刊登3篇,内蒙古广播电台《法治直播间》“谁执法谁普法”栏目播出17期,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法治专线》栏目播出37期,共计650篇(期)。一年来,广大新闻媒体对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作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宣传报道,为展示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经验、成效、亮点和创新作出了积极努力。

            张德成副厅长就今年自治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和思路作了解读。听取了各新闻媒体就2016年关于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的工作思路和开辟的各类专栏、专版和专题。他强调,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做好今年全区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推动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整体进入前列的迫切需要和重要手段,全区司法行政宣传工作一定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大力气。

            一要提高认识。今年,司法厅党委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有关精神,提出了“三法一创五深化”的重要工作思路。落实好这些工作任务,在新闻宣传方面,要推动各类报刊积极开辟“法在身边·法治北疆”、“司法行政”、“公益普法”、“法治在基层”、“法律知识”、“司法局长访谈”、“司法行政动态”、“阳光司法行政”、“谁执法谁普法”、“宪法大讲堂”等专栏、专版,重点宣传“12348”、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依法治理、司法考试、司法鉴定、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律服务中的重要作用。要发挥好电台、电视台和网络的作用,跟踪宣传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竞赛、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扩大法治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在“法治宣传月”和“宪法宣传月”活动期间,要集中展播我区法治文化长廊和法治文化广场建设情况,不断提升“6个3”工程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

            二要强化创新。紧紧抓住创新这一主题,引领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深入发展。在版面、专栏、专刊设置上,要力求创新,既要高大上,又要接地气,适合不同的阅读群体,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要通过报道一些人物、故事、经验,提升宣传报道的灵活性、趣味性和知识性,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6年,具体到《法制日报》上,要对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创新进行集中展示,形成思路篇、成效篇、综合篇进行深入报道;在内蒙古电视台,要以青少年为受众,制作“法治主题班会”节目,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在“法治宣传月”期间,要拍摄“5+2”专题节目,推动实现全区无纸化法律知识考试自上而下全覆盖,实现“谁执法谁普法”咨询活动在各旗县(市区)全覆盖,实现普法志愿服务活动在各盟市、旗县(市区)全覆盖,实现普法宣传栏在农村牧区全覆盖,实现法律图书角在苏木(乡镇)、社区全覆盖。要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吉祥物、普法标识和普法歌曲有奖征集活动,增强全社会对普法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

            三要加强协调。司法行政各处室、各单位要加大同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定期召开协调会、推进会,共同研究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推动宣传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各类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自觉把全区司法行政宣传工作放到更宽视野、更广领域来谋划和推进,通过各个时间节点上的宣传主题,及时通报和介绍我区司法行政工作。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要顺应媒体发展的大趋势和群众交流互动的大趋势,树立全媒体工作理念,在进行新闻宣传报道中要各有侧重、优势互补,对宣传报道的思路、范围、内容进行整合,多角度多维度进行宣传报道。司法行政机关要及时向新闻媒体提供素材,提供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人物、事迹,提供工作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新闻宣传这一有效载体,扩大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