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戒毒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

17.02.2017  12:32

2月16日,全区戒毒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周黎明,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戒毒管理局党委书记张德成,戒毒管理局局长段和平、政委孙锦琰和局党委班子成员、部分盟市司法局局长、戒毒场所所长及戒毒局全体民警参加了会议。

周黎明厅长对2016年全区戒毒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2017工作提出要求:全区戒毒管理系统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政法工作会议及李纪恒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指示精神,下决心,用力气,采取过硬的招数和办法,抓好贯彻落实,在五个方面努力下足功夫,一是要树立底线思维,在创新安全管理上下功夫。二是要抓住工作重点,在补齐短板和保障工作上下功夫。三是要把握机遇,在场所建设和改善硬件上下功夫。四是要适应发展需要,在班子和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五是严格标准要求,切实在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上下功夫。

会上,段和平局长代表戒毒局党委作了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2016年工作,认为主要在五个方面取得成绩。一是场所实现持续安全稳定。12个所全部实现“六无”工作目标,戒毒局被司法部评为“六无”局。二是戒毒工作实现创新发展。教育戒治龙头作用进一步发挥,实现了以电化教学为载体,常规教学为辅助的课堂化教育运转模式。三期六级戒毒模式形成自身特色,女子戒毒所回归体验工作得到吴爱英部长认可。戒毒所软硬件建设、医疗社会化水平有了长足进步。三是规范化建设水平有效提升。坚持完善制度体系,初步建立了从入所检查到出所评估等覆盖戒毒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的工作标准体系,并率先启动流程化管理工作,迈入全国先进行列。实施启动了规范化戒毒所创建和规范化建设三级示范评创活动。四是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场所建设有了新进展,全系统投资2亿元,各所建设项目稳步推进,部分新建场馆已投入使用。经费保障实现大幅增长,戒毒人员经费保障水平进入全国前列。戒毒企业实现转型发展,完善了公司管理制度,改革了用工制度,逐步实现了机构、职能、人员、资产、收支、所社分离。五是民警素质能力实现新提升。坚持政治建警,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采取组织培训集体学、民警讲课促自学、建立平台互动学、深入实地现场学等形式,夯实了民警思想政治基础。组织民警外出参加业务培训、警示教育、案例说法、廉政活动,组织直属系统400名工人参加工勤岗位竞聘用考试,调动了民警职工积极性。

报告分析了当前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面临的形式和任务,对全区2017年戒毒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戒毒单位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力实现抓住四个重点、补齐两个短板、实现四个提升的“424”工作目标。抓住四个重点,即要抓牢抓实安全稳定、教育戒治、三期六级戒毒模式和规范化建设四项重点工作。补齐两个短板,是指要重点补齐信息化建设和企业造血功能不足的突出短板。四个提升,是指要实现队伍建设、保障水平、找短板、创新发展四个提升。段和平局长要求,全区各戒毒所及全体民警要以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为中心和重点,以先进省份和先进示范戒毒所为标杆,以开展“规范化建设验收年”为主线,增强危机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和看齐意识,在工作中创业绩、创标杆、创品牌,以翻篇归零的心态再出发,全力推进我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

此外,会议还对在2016年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分别有8个戒毒所被评为等级所考核一级所、4个戒毒所被评为等级所考核二级所、3个戒毒所被评为规范化建设示范戒毒所、5个戒毒所大队被评为规范化建设示范戒毒大队、7个戒毒所的单项工作方面荣获单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单位,并评出规范化建设示范岗3个、三等功民警23名、规范化建设岗位标兵15名。

会上,段和平局长还与全区12个戒毒所所长分别签定了安全稳定责任状。